全能大画家杏子与梨

第一百四十七章 西河会馆

    酒井太太望了莫娜的《自画像》,暗暗的摇头。

    在她看来,

    这个小姑娘真的不太适合学绘画,她可以去学时尚设计,去学平面广告,去学建筑美术,或者干脆读普通的文化课。

    都要比学绘画更有前途。

    数、理、化这类文化课最公平的一点就是,一个学生只要努力,就能收获好成绩。

    读书是人生中少有能遇到的付出与回报几乎一定呈现结果正相关的好事。

    可是,绘画就不行了。

    不是莫娜不聪明,也不是她不够努力……她只是缺少自己女儿酒井胜子那种天生的灵气,这幅《自画像》就是明证。

    优秀的画家能够轻易分清画面的主次。

    “除非画作是专门表示国王、骑士、神父这样身份特征非常重要的作品,否则人像永远是画面中最重要的部分。珊德努小姐,我可以忍受你的人像画的畸形,眼神空洞,面容缺乏感情……这些我都能理解为,是你的能力有问题。”

    “但你这幅画最让我无法接受的一点就是——伱明显在衣着上画费了比人物多的多的精力。主题不清,喧宾夺主。这不只是能力问题,美术思路都错了,越努力,画面表现就越糟糕。”

    酒井太太无奈摇头。

    这是天赋问题,艺术最残酷的一面。

    小孩子画画,没人指点,犯这种错误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自己都把“本末倒置”这个评语写在作品集上了,这姑娘还一头雾水。

    说明,她实在是没吃这碗饭的天赋。

    “教授,可这是一位皇家艺术学院的研究生学长,指点我的线稿。”莫娜眉头皱得很紧,“他曾经说过这幅画没问题。”

    “所以呢?”酒井太太耸肩反问。

    皇家艺术学院,世界排名前三十的艺术学院。

    听上去好像蛮唬人的样子,可在酒井太太这种层次的人眼中,依旧不过是小孩子过家家而已。

    考上名校的美术生成百上千,最后能成为艺术家的又有几个?

    “显然,他也是个没什么美术天赋的庸人,误人子弟。”酒井太太轻描淡写的说。

    酒井太太从来都是以能否成就艺术家的标准,来判断有或者没有天赋的。

    绝大多数普通美术从业者甚至部分中端画师,因为层次还不够高,还远没到拼天赋的时候。

    天赋不佳的普通人,靠着更多的努力,当个生活小资的普通画家或者上个名牌美院还是不难的。

    可如果目标仅仅定在这里,也根本不值得酒井太太来教。

    “英国皇家艺术学院的研究生……你指的是09级的汉克先生吧。”一边经过的德威本校的油画老师这时开口了。

    酒井太太这种大咖莅临国际学校,不仅学生们激动,他们这些油画老师也经常会搬个小马扎来教室里来听课。

    成年人的社会,更知道这种来自云端的艺术家庭的大咖的份量。

    结交酒井太太这种事情,油画老师根本就不敢奢望,光是能蹭蹭课听,也是极好的。

    听到皇家艺术学院的学长,油画老师立刻就有了印象。

    09级的汉克,

    他研究生考上皇家艺术学院时,曾经在校园里引起了轰动,宣传栏里贴满了相关的信息。

    就算汉克本科不是皇家艺术学院。

    相比德、法,大英的一年制研究生又几乎是全欧洲最水的,但能从缅甸走出去的学生研究生考上这样的学校。

    也像是从小地方中学最后考上了清华的硕士的励志学子,还专门做为成功人士回来德威做过宣讲呢。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汉克当年读的应该是服装设计专业。”油画老师摇摇头,像是在佐证酒井太太的说辞:“他是专门搞时尚服装的,指导油画出了这样的问题,也算正常。”

    “《我的女儿乔治亚》,那幅画也是……”莫娜突然喃喃的开口。

    油画老师一时没反应过来。

    酒井太太的眼神却是突然亮了。

    “对,确实便是《我的女儿乔治亚》,能想到这张纳奥米·亚历山大的画就很棒。”

    酒井太太反复看了看莫娜,似是重新认识了这个姑娘,赞许的点头:“那张名画就是典型的轻服装,重人物的范例。连衣服的纹理都做了特殊的引导,让观众把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人物的脸上。”

    能这么快的举一反三。

    也许,自己刚刚的判断武断了些。

    这位珊德努小姐还是有些灵气的。

    莫娜已经不关心酒井太太在说什么,她甚至没有在听克鲁兹教授后面说话的细节。

    “喧宾夺主”、“繁复的服装遮掩了人物本来的特色与细节。”

    莫娜脑海里反反复复的都是这句评语,像是一口青铜巨钟在自己耳边乱敲,震的她脑仁发疼,脸色发白。

    不是因为教授的批评给她带来了太大打击,而让莫娜无法接受。

    是因为——她依稀记得,有人曾经在她耳边说过相同的话。

    “莫娜……你还记得《我的女儿乔治亚》嘛?”

    “你画的颜色太过鲜艳,衣物有过多繁琐的装饰,这并非是一件好事。”

    “画面四肢与身子无法自然的连接到一起,像是一堆积木硬插上去的。”

    ……

    那些温和的声音一句句的在莫娜的耳畔响起。

    她记得自己曾经对顾为经“幼稚”的看法是那么的不屑一顾,认为对方自不量力的想要质疑一位英国皇家美院的研究生学长的美术理念。

    原来,

    她自己才是那个小丑。

    莫娜神色恍惚,觉得自己心乱乱的,喉咙发紧,有些喘不过气来。

    真是讨厌啊。

    说好的好聚好散,彼此莫要纠缠,为什么自己的生活中,老有对方的影子呢。

    “莫娜,你怎么了。我们去公共画室画会儿画,然后晚上一起去吃个饭?”

    杰瑞注意到了教室角落处面色苍白的莫娜,凑了过来。

    “不,我想静静。你自己去吃吧。”

    莫娜轻声说。

    “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看,要我去给你倒杯咖啡么。”杰瑞适时的想要展示阳光大男孩的【男友力】。

    “算了,杰瑞先生,让我稍微静一下,好么。”

    若是平常的时候,杰瑞这样的行为自然是很好的加分项。

    然而现在,莫娜脑子里乱极了,只觉得他像是一只苍蝇一样在身边乱飞,让她不得清静。

    “我带你去看校医……”

    “你到底有完没完,我说了我想要一个人静一静。杰瑞先生,是您理解能力有问题嘛!”

    莫娜终于忍不住了,扭过头语气有些尖锐的吼道。

    杰瑞一脸尴尬和愕然。

    话说出口,

    莫娜也意识到,自己过于失态了,她摇摇头:“抱歉,我现在心情不太好。”

    说完,

    她也不理会杰瑞,自己拿上一边的书包,甩甩胳膊,快步离开了教室。

    “怎么回事,克鲁兹教授批评她了?”

    杰瑞望着女孩离开的背影,一脸的茫然。

    ……

    仰光富人区,西河会馆。

    缅甸最富仰光,仰光最富西河。

    如果说缺水缺电的莱雅达区是一个城市的地狱,那么西河区就是这座城市的天堂。

    这里是缅甸的富豪最密集的地方。

    香车名马,美酒佳人,应有尽有,富丽堂皇。

    早在19世纪,欧洲殖民者刚刚踏上东亚的土地的时候,就将仰光河畔曾经的旧王宫区与塞纳河畔的卢浮宫周边的街道相提并论,称之为东方小巴黎。

    西河会馆则更是坐落在整个富人区的最中心。

    它东侧不远处就是坤沙在仰光的豪宅,1996年,昔日金三角第一毒枭在大势已去的情况下决定向缅甸政府投降。

    为了北方的稳定,缅甸政府甚至不敢向国际刑警引渡这位毒枭。

    曾经垄断了世界上45%的毒品交易,统治着整个缅甸北部,身价巅峰时超过千亿美元,约等于哥伦比亚排名前十的大毒枭总和的黑道恶棍,人生中最后的十一年就在这里度过。

    根据仰光的八卦小报记载,

    传闻坤沙晚年最喜欢干的一件事,就是坐在别墅二层的阳台上,拿着一本《三国演义》,一边抽一支缅甸产的大象牌香烟,慢慢的看着太阳从不远处西河会馆金碧辉煌的屋顶上落下,思考人生。

    汤姆·克鲁斯、网球天王费德勒、摇滚乐队绿日的主唱……

    西河会馆四周遍布着各种国际名流在仰光的度假地产,它像是一枚小小的琥珀,凝固着缅甸的黑白风云,时局变换。

    它也几经易手,

    如今西河会馆的主人是一名神秘的富商。

    光头刚刚走近会馆的大门,立刻就有穿着定制西服,耳边夹着黑色耳麦的干练女领班迎了上来。

    “这边请。”

    女领班并没有和光头打招呼,也没有说些欢迎光临的客套话。

    她只是对着夹着的耳麦说了些什么,然后就伸手示意光头跟她走。

    “豪哥正在聚雅轩招待客人,他让您直接过去。”女领班在走廊的深色墙壁上按了一下,侧门滑开,露出一条玲珑小道。

    为了保证客人的隐私,

    西河会馆曾经聘请著名的伦敦foster and partners建筑设计所重新设计过内部结构,各种繁复的通道将一个个小包厢分隔成了棋盘上的网格。

    绝对不会出现,客人在包厢里和策反的政要小弟密谈大业,结果出门撞上来这里吃饭的政敌这种尴尬的场面。

    所带来的副作用是,如果孤身一人行走,无人领路,很容易在这些蛛网般复杂的走廊中迷路。

    当然,光头不会迷路。

    多年前,这座会馆就已经被豪哥以2亿3000万美元的价格买下,身为豪哥手下的处理黑道业务的重要马仔,光头对这里已经很熟悉了。

    “……豪哥,我听说,司法部门有个专项组在调查您,负责的是一位仰光的高级警督……”

    光头推开聚雅轩包厢的大门时,屋内烟气缭绕。

    中年人对着镀金的菩萨坐像背对着门口站立,手中拿着三只禅烟袅袅的清香。

    豪哥不喜抽烟,却有三个爱好。

    爱名画,爱老电影,三是喜欢礼佛。

    这位缅甸的黑道教父看上去是一个很雅致的人,像学校里温文尔雅的教书先生,多过拔刀见血,动辄生死的街头枭雄。

    名画不用说,豪哥就是靠造假艺术品起家的。

    豪哥最爱的珍藏是一页高价购来的《教父》原作手稿,以及一枚70年代柯达4037型胶片摄影机的长焦镜头,后者曾经被用在1972上映的经典老电影《教父》的拍摄过程中,镜头上有好莱坞大导演弗朗西斯·科波拉的亲笔签名。

    至于礼佛。

    则是豪哥年纪大后的习惯,甚至身边专门从泰国请了两位小乘佛教的高僧来给自己说法。

    每次光头看到豪哥恭敬的举手烧香,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怪异感受。

    他们这些混黑道的拜拜武圣关老爷常有。

    念讲究善恶轮回,生死有报的佛经,就很……非主流了。

    当然,取笑他是不敢的,借他个胆子他也不敢。

    光头知道,所有缅甸敢取笑豪哥的人,早就都死绝了。

    走近大门后,光头只在烧香的豪哥背影上望了一眼,目光就落在聚雅轩里老大正在招待的客人身上。

    那是一个穿着警察制服的男人。

    他认识这家伙,

    是从曼德勒调任来仰光的副警督,四十岁出头,老爸好像是个军方里的师长,算是背景深厚的官宦子弟,本人好像是个警局的所长还是副所长来着。

    在外面也算手眼通天的牛掰人物了。

    此时在豪哥面前,却像个小跟班一样一五一十的汇报着工作。

    缅甸官场也不是都被豪哥收买了,一直都有不知死活的楞头青想要动一动豪哥。

    不过往往还没有开始,计划的细节就像这次一样,被想要讨好豪哥的人泄漏的一干二净,结局也早就注定。

    光头听了两耳朵,就想要暂时退出包厢,避开这种私密谈话。

    “留下吧,都是自家兄弟,没什么好避讳的,有什么事情吗?”豪哥却挥挥手示意不用。

    “倒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您看上的那个顾为经,不知好歹,油盐不进。”

    光头挠挠脑袋,露出有点凶狠的笑容。

    “本来这种事情用不着麻烦豪哥,只是您似乎挺喜欢他的。”

    “所以就想问问您,他既然敬酒不吃,还要不要按惯例卸他条胳膊,或者把他那个堂姐绑了,给年轻人长长教训?”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