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第 171 章
第 171 章
◎吃斋饭◎
乡试报完名后,虽然还有一个月时间,不过郁离和傅闻宵都没打算回县城。
来到省城,傅闻宵又收到无数帖子,都是邀请他去参加省城那些读书人举办的各种聚会和文会。
傅闻宵倒是没有清高地拒绝,像这种读书人的聚会,大多数以探讨学问为主,但也有扬名的意思。
这是很正常的流程,参加科举的士子都会在考前努力扬名,将自己的才华和名声宣扬出去,同时也顺便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
傅闻宵虽然觉得自己并不需要去结交什么朋友,但扬名这事,还是必要的。
郁离则每天都去城南那边的店铺,有事就帮忙,没事就给妹妹的店当保镖。
就算是省城这种地方,也会有地痞流氓去店里捣乱勒索,这种事是避免不了的,她自然要多瞧瞧,顺手收拾一些城中的闲汉。
这事她有经验,就算换了个地方,同样能继续打击犯罪,顺便收罗一些能用得上的小弟。
小弟这种东西,郁离发现有时候也是很有必要的。
特别是她妹妹要做生意,会遇到很多事,也少不了同行的嫉妒陷害。
如果有在市井活动的小弟们盯着,能极大地避免麻烦,如此看来,收拢些小弟确实挺好的。
每到午时,郁离没事还会去店里蹭顿午饭。
若是没什么事,她就四处逛逛。
省城实在太大了,可以逛的地方不少,虽说去年傅闻宵参加院试时,她在省城待了近一个月,其实逛的地方也没多少,正好现在补足。
等到傍晚,傅闻宵和郁离一前一后回来。
两人正好可以坐在一起吃晚饭,这也是他们一天中,难得能坐在一起吃饭的时间。
早上郁离出门早,早饭都是在街上解决的,两人会错开早饭时间。
傅闻宵给她夹菜,含笑问道:“离娘,你今儿还是去二妹的店里?”
“这倒没有。”郁离说道,“附近有庙会,我今天顺便去逛了庙会,庙会挺热闹的,好吃的东西也多。”想到什么,她又说道,“对了,听说城外有个寺庙,寺里的斋饭很好吃,改天我想去尝尝……”
她还没吃过斋饭呢,对所有自己没吃过的美食,都抱以十二分的热情和好奇。
傅闻宵默默地听着,目光落在她脸上。
好半晌,他有些愧疚地说道:“抱歉,最近比较忙,没空陪你……”
郁离不在意地说:“不用你陪,我一个人也可以的。”
她又不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连出趟门都要人陪着,她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一个人挺自在的。
老实说,他陪不陪她,都不要紧。
他能陪着,她自然高兴,他有事不能陪,她也能一个人自得其乐地逛。
傅闻宵被噎了下,然后不说话了。
虽然他不说话,神色看着也没什么变化,但郁离能感觉到他好像心情不太好,唇边的笑容看着也浅了些许。
她若有所思地看他,难不成他今天去参加文会,有谁给他气受了?
吃过饭,两人在院子里散步消食。
接着郁离开始练体术。
她今天练的这套体术明显不一样,傅闻宵站在一旁看着,然后被她拉去一起练。
等两人练完,郁离出了一身热汗,连衣服都湿透了。
傅闻宵只是额头出一点薄薄的汗渍,身上还是清清爽爽的,看着就是个矜贵的公子,衣服都没怎么乱。
郁离有些羡慕地看他,可能是这套初级体术他练了半年,现在他已经能完全娴熟掌握,练起来如流云般轻盈流畅,自然也不需要费太多的功夫,练完后,连呼吸都没变。
当然,她的呼吸也没怎么变,就是流汗多。
毕竟她现在开始练的是高级体术,就算是她,也觉得难度极大。
傅闻宵拿帕子给她擦汗,问道:“阿离,你现在练的这套体术,是高级体术吧?”
她仰着脸,任他帮忙擦汗,嘴里嗯一声,“你看出来啦?”
“看出一点,它和中级体术不同。”傅闻宵迟疑地说,“我也有些看不懂。”
郁离不禁笑起来,“你现在看不懂就对啦。”
他确实是天才,有过目不忘之能,初级体术和中级体术对他而言没什么难度,只要看一遍他就能记住,甚至能很好地将之领悟、理解。
但高级体术不一样,就算是天才也很难看得懂,更不用说去练它。就算是在末世时,每一个能练到高级体术的,都是佼佼者。
傅闻宵闻言,明白她的意思。
高级体术不是他们这些人能练的,这世间能练的人,或许只有她一个。
纵使是她,现在开始练时,也要循序渐进,小心翼翼,不能急于求成。
傅闻宵没说什么,又给她喂了些水,然后两人回房洗漱。
天色已经彻底地暗下来,屋子里的点起羊角灯,灯光比油灯要亮堂,室内光辉清亮。
郁离洗漱回来,就见傅闻宵穿着白色的单衣,坐在灯下,旁边的案桌上摆着一副棋盘,他拿着棋子,自己和自己下棋。
晚上的灯光比不得白天,他一般不会在夜晚看书,以免看坏眼睛。
倒是下棋无碍,可以用来打发时间。
他已经洗漱完,头发披散在身后,发尾有些湿润,任由拂窗而入的夜风将头发吹干。
见到她,傅闻宵拿起旁边的巾子,朝她招手:“阿离过来。”
郁离走过去,坐在旁边,任由他帮自己擦拭头发。
她凑过去看着桌上的棋盘,拿起黑子随便地往棋盘一放,朝他说:“宵哥儿,轮到你啦。”
自从他教会她下棋后,没事时她也会下几盘棋,用来打发时间确实很不错。
傅闻宵腾不出手,便说了个位置,她帮忙拿起白子放下,接着自己继续下黑子。
两人你来我往,下得极为随意。
等头发干时,郁离已经和他下了几盘棋。
她下棋时全凭心意,不在乎输赢,每次一盘棋很快就结束,结果都是输多赢少,如果能赢棋,都是傅闻宵故意让她赢的。
郁离对此心知肚明,她对输赢并不执着,不过当他故意让她赢时,她自然也很高兴。
又一次赢了,她高兴地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一口:“宵哥儿,辛苦啦。”
她下得毫无章法,为了让她赢棋,他也算是用心良苦,一步步将自己算计输掉,也是不容易。
傅闻宵将她圈在怀里,低头吻她。
好半晌,她将脑袋轻轻地搭在他的肩膀,贴着他微凉的颈项,有些昏昏欲睡。
她打了个哈欠,突然问:“宵哥儿,你今天好像不怎么高兴,是不是有人欺负你?”
虽然她问得没头没尾,傅闻宵瞬间就明白她的意思。
他无奈地笑了下,“没有不高兴,只是觉得,好像没有我陪着,阿离一个人仍是能很高兴。反倒是我,很想陪你一起……”
离不开她的人,一直都是他。
“可你不是要参加文会嘛?”郁离说,读书人要扬名,只能参加这些文会和诗会,听说这会影响他们在乡试的排名。
当然,乡试的排名虽然是以考官的考量为主,但若是考生的名声好,素有才名,考官也会斟酌着将名次排高一些。
傅闻宵低头,将脸埋在她颈项间,“那些文会实在无聊……”
郁离明白他的意思,“没关系,等乡试过后,你就不用特地去参加啦。”然后又添一句,“到时候咱们一起去寺里吃斋饭吧。”
听说那斋饭十分美味,她心里一直惦记着,决定还是忍到他哪里有空,再和他一起去。
傅闻宵的心情变得愉悦起来,“不用等那么久,我再忙几天,到时候我们一起去吃斋饭。”
明明心心念念,一直惦记着。
但她却能忍耐着,要和他一起去……
这个认知,让他的心头开始发软,一颗心都像泡在蜜水里,甜滋滋的。
**
过了几日,傅闻宵果然不再去参加那些文会。
郁离也特地腾出时间,和他一起去城外的寺庙吃斋饭。
城外的寺庙叫南安寺,座落于南安山上,因此得名。
南安寺是一座有几百年历史的古寺,香火鼎盛,听说也很灵验,不管是求姻缘、求学业、求仕途,甚至是求子……总之只要有所求的都会来这里。
特别是临近乡试,每天都有人来这里烧香拜佛。
南安山的山脚下,一辆辆马车停在这里。
贵人们都是乘马车而来,只是马车只能停在山脚,接下来的一段路,可以徒步上山,也可以乘坐轿子上去。
有钱人大多数都是坐轿子上山,平民百姓舍不得租轿子的钱,选择徒步走上去。
郁离和傅闻宵刚下马车,便有轿夫过来询问。
“这位郎君,夫人,可要乘坐轿子?”
郁离拒绝了,这么点路,以他们的体力,完全可以自己走上去,并不需要坐轿子。
两人沿着山脚的阶梯往上走,这阶梯蜿蜒到山顶,不过是几百阶,在郁离眼里实在不算什么。
而且徒步上去,还可以欣赏沿途的风景。
两人的容貌出众,这一路走来,吸引不少人的注意。
特别是当发现他们几乎是不带喘地一口气走上去,很多人都看得愣愣的。
来到山顶,有小沙弥过来接待他们。
小沙弥眉清目秀,声音清脆伶俐,朝他们行了一礼,问道:“两位檀越,可是要上香?”
“不上香。”郁离说道,“我们来吃斋饭。”
小沙弥呆了呆,看向这对小夫妻,有些反应不过来。
现在吃斋饭?是不是早了点?而且一般不都是先上香,再去吃斋饭的吗?
“小师傅,麻烦了。”傅闻宵含笑说道,无视小沙弥的疑惑,“麻烦贵寺备三桌斋饭。”
小沙弥总算反应过来,带他们去了一间斋房。
等斋饭送过来时,小沙弥问道:“两位檀越,可是还有檀越要来?剩下两桌斋饭何时送过来?”
这里的斋饭以桌为主,一般人来这里,都是定一桌,若是多定的话,肯定是还有其他的同伴。
傅闻宵道:“一起送过来罢。”
小沙弥又呆了下,倒也没多问,让送斋饭的师傅将三桌斋饭一起送过来,很快就摆满一整桌。
接着小沙弥告退出去,在外头候着,随时等候里头的吩咐。
郁离总算吃上心心念念的斋饭,发现味道确实很不错。
她没想到,居然能将素菜做出肉的味道,实在神奇,不由胃口大开。
傅闻宵见她胃口好,心里也高兴,看她吃饭吃得香,总会让人忍不住也多吃两碗饭。
两人将这三桌斋饭都吃光,没有浪费。
吃完斋饭,傅闻宵又叫小沙弥过来,要了一些寺里的素点带走,听说这素点做得也不错。
小沙弥愣愣地看着他们,没想到他们没有同伴过来,两人居然真的吃完了……
结完账,傅闻宵提着一匣子的素点和郁离一起离开寺庙,两人去寺庙周围逛了逛,然后方才下山。
至于拜佛什么的,两人都没去。
走在半路时,郁离顺手救了一个差点摔下山的妇人。
那妇人走在阶梯上,突然脚下一个踉跄,就要往下摔,郁离眼疾手快地拉住她。
要是这么摔下去,可不是开玩笑的。
妇人身边的家人差点吓个半死。
他们涌过来将妇人紧紧地抱住,惊魂未定,同时非常感激郁离。
郁离在他们的千恩万谢中表示没什么,拉着傅闻宵赶紧走,她很怕被人谢来谢去的。
傅闻宵有些好笑,柔声说:“阿离做了好事,他们要感谢你是应该的,你怎地反而一直躲着?”
感谢的人都不怕,被感谢的人却避之不及。
“这谢来谢去的,太麻烦了。”她挠了下脸,“我只是顺手为之,不算什么。”
她也很苦恼,举手之劳的事,真的不用这么谢,会让她觉得很麻烦。
傅闻宵哪里没看出来,她不擅交际,面对旁人的热情感激时,实在难以应对。
她救了人,那些人感激她是应该的。
只是她似乎对此一直都不觉得有什么,在她心里,救人是应该的,她将人命看得非常重要。
傅闻宵忍不住勾住她的手指头,然后紧紧地握住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仿佛这样就能一直不分开。
这个姑娘,真是让他一天比一天更——爱慕不已。
回去的路上,傅闻宵打开装素点的匣子,让她配着马车里冰镇着的果子露一起吃,郁离吃得很高兴。
只是没想到,半路时遇到一匹疯马。
疯马拉着一辆马车横冲直撞,正好这条路有不少往来的车辆和行人,摔倒的行人差点就被疯马践踏。
郁离见状,从桌上的食盒里抓出一颗核桃,朝那疯马击过去。
马儿叫了一声,软软地倒下。
周围的人吓了一跳,不知道发生什么事。
有人去检查疯马,发现它只是晕过去,并没有死亡,同时看到倒下的马旁边有一颗核桃,说道:“应该是这枚核桃将它打晕的。”
旁边也有人赶紧道:“我刚才看到了,先前这疯马就是被核桃砸中的,然后才停下来。”
众人赶紧寻找是谁出手,能用一枚核桃就将疯马打晕,这种本事可不是寻常人。
就连疯马拉着的马车里的人也在找救命恩人。
那人道:“不知哪位壮士出手相救,还请让某亲自感谢。”
郁离没理会对方的感激,等路清出来,让车夫赶紧走。
她催着车夫,“不用停留啦,和咱们无关,走吧。”
傅闻宵忍俊不禁,她还真是做好事不留名。
刚才疯马拉着的马车里出来的人,他认出对方是穿着常服的官员,应该是这次乡试的考官之一,若是他这次不小心出了事,只怕……
很快他又笑了笑,看来这次乡试应该能顺利地举办。
回到城里,郁离很快就这些事抛到脑后。
每次随手救了人,她很少会将之放在心上,而且比起那些人的感激,只怕还没有一顿饭吃什么让她记忆深刻。
傅闻宵也没放在心上。
接下来的日子,他在宅子里看书,没事和郁离一起去郁金的店里瞧瞧,日子过得极为悠闲。
**
转眼就进入八月。
眼看乡试即在,很多读书人都更加刻苦读书,就连汪举人都不敢过来打扰,生怕影响到傅闻宵。
虽说以傅闻宵的心性不至于会被影响,但这种时候,仍是要顾忌一些。
乡试分三场,每场考三天,这三天时间,考生都要待在贡院狭小的号房里。
比起前面的县试、府试和院试,乡试要考的时间更久,而且晚上也不能回去,对考生而言,确实是一件极为辛苦的事。
环境实在太差了,估计也没办法休息好。
郁离庆幸地说:“宵哥儿,幸好你现在身体好了,要是以你去年的身体,只怕一个晚上你都撑不过来。”
“是啊。”傅闻宵点头,含笑看她,“多亏阿离,不然我也只能止步于院试,永远当个秀才。”
没有个好身体,还真没法熬过考试,才华再好也无用。
汪举人也担心傅闻宵的身体,乡试的前几天,他就吩咐厨房那边多做些汤汤水水,给傅闻宵补身体。
纵使傅闻宵说他的身体已经好了,然而汪举人并不怎么相信。
毕竟去年他还是个体弱多病的,哪会一年时间就好得这么快?反正多补补没什么坏事。
傅闻宵无奈,也不好辜负汪举人的好意,再加上郁离盯着他,认为他需要补身体,只好喝下那些汤汤水水。
可能是补得太过,在某些方面实在是精力充沛,特别是早上时……
每当这种时候,让他有些发窘。
直到乡试的前一天,傅闻宵总算松口气。
终于不用再那些喝补汤了。
?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