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心机枣红马
何梦莹作为污点证人的事,本就没办法保密。
被发配的名单里没有她,别人又不是傻子,再说她也不可能一辈子待在后厨,完全不出门,不跟外人接触吧?
与其躲躲藏藏的活着,倒不如光明正大的出去卖个惨。
王香帮过何梦莹,她现在去雪中送炭,旁人只会道声仁至义尽。
韩泽玉骑着小黑,让何梦莹坐在老黄背上,送到外城,就将人放下来,他要去遛马。
何梦莹不疑有他,抱着包袱往城门方向走去。
韩泽玉拍拍小黑和老黄:“你俩互相遛,我有事要忙,万一有人想偷马就将其拿下,等送去官府,得了赏钱,我给你俩买苹果吃。”
小黑点头,十分期待有不长眼的盗马贼来送苹果。
老黄没什么表示,在韩泽玉看来,此马很是有些贼眉鼠眼。
他也没说什么,拍拍两匹马,朝着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走去。
……
枣红马性子温顺,表现良好,为家中的两匹野马树立了一个好榜样。
马车作为官员的代步工具,有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不同级别的官员使用不同装饰的马车,以体现其身份和地位上?的差异。
苏时恩连小厮都不用,更是连马车都省了,枣红马会自己找“停车位”,不用人操心。
每一个隔间里停放一辆马车,小红自己占个单间,过的逍遥自在。
它躺着睡、站着睡、卧着睡,姿势多变。
其他的马羡慕异常,这家伙也不是什么优良品种,合着只有我们当牛做马,你是来休闲度假的。
那一日,小红的悠闲日子被一个马倌给打破了。
马倌想讨好一位挂着闲职的勋贵子弟,于是就盯上了枣红马的位置。
第一次,小红吃饱喝足出去散步,无所谓的让了位置。
第二次,马倌得寸进尺,小红观察了一阵,还是让了。
平常下衙时间一到,苏时恩总是第一个冲出来,小红也会提前去外面等着他,因此苏时恩并不知道他家小红受了委屈。
第三次马倌想要故技重施,不仅让枣红马提前腾地方,还顺手拿走了它的苹果。
小红不吵不闹,安静的连出三脚。
第一脚,踩住了马倌的袍角。
第二脚,将人踹倒在地。
第三脚,踩碎了地上的苹果。
苏时恩下衙,如往常般朝着门口看去,疑惑了下,他家枣红马呢?
他家小红正在跟人对峙,马倌说他被这匹恶毒的心机马给暗算了,要求马主人赔偿。
苏时恩听到骚乱,朝着这边冲过来,当即听到某人在大放厥词。
好大的胆子,赔偿?要钱没有,要命一条,就他那四十五两的年俸,养夫郎都费劲,哪有钱赔你!
苏时恩在丝毫不了解内情的情况下,开始了财产保卫战。
苏时恩据理力争,听听你说的是什么话?被马暗算了,想钱想疯了你!
枣红马蔫头耷脑的靠边站,看起来楚楚可怜。
苏时恩开口就是单方面碾压,引经据典、条理分明、头头是道、字字珠玑。
当事人还不了嘴,看热闹的插不上嘴。
小红走了几步,引起苏时恩的注意后,示意他看向地面。
此时那个插队的勋贵子弟开口打圆场:“你身为马倌,还能不了解马匹的习性?这种劣等马不容易教化,即便是硬挤进了不不属于它的圈子,也很难融入其中……啊!”
小半颗被踩碎且变色的苹果砸在了这人脸上。
苏时恩可不是故意的,他只是情绪激动下的手滑之举。
“我等读书人,头悬梁、锥刺股、寒窗苦读十余载,承蒙圣上不弃,得以为国效力。尔等尸位素餐、数典忘祖、趋炎附势之辈,不记先辈荣光,穷奢极欲,挥霍无度……”
马倌瑟瑟发抖,感觉自己犯了诛九族的大罪。
二世祖也被骂懵了,我就是阴阳两句,你这就差指名道姓的骂了。
什么意思?就踩碎个苹果,关键也不是他踩碎的!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再被这么骂下去,他家就离削官夺爵不远了。
苏时恩骂够了,牵着他家枣红马离开是非之地。
二世祖是欺软怕硬,嚣张惯了,但他不是傻子,必须将矛盾焦点转移出去。
于是朝着马倌啐了一口,斥责其浪费粮食、玩忽职守……
原谅他贫瘠的词汇量,靠祖辈荣光混了个七品闲职,知识储备跟翰林院的酸儒比不起。
当事人都走了,就剩下马倌落得个里外不是人。
苏时恩走到没人的角落,蹲下查看小红的前蹄。
随即板起脸训斥道:“以后不许浪费粮食,要长记性,光知道擦脚掌,边上都没擦干净。”
枣红马羞愧的低头反省,它也是第一次消灭证据,业务不熟练,以后它会注意的。
再说何梦莹那边,她在城外的茶棚里等了大半个时辰,终于见到了身着囚服的王香。
被发配劳役的犯人,需要长途跋涉的走上几千里路,到达服役的偏远地区。
男的要带上木制的枷锁和脚镣,女犯人的待遇稍好一些,只需要束缚其双手。
何梦莹请官差喝凉茶,多少给了些好处,让她跟姐妹说几句话。
王香麻木的表情不似往日鲜活。
何梦莹还清楚记得她畅想未来时,眼里是有光的,语气里都是满满的期待。
可王香不知道,她所畅想的美好生活,从来就不曾有过。
那些人在适应了“新”身份后,会将她们全部灭口。
案件完结后,王香等人知道了自己的刑期,也知道她们从头至尾都被信任的人欺骗了。
何梦莹体验过这种锥心之痛,她和王香抱头痛哭,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口。
时间到了,一行人即将启程,何梦莹将包裹套在王香身上,嘱咐她要活着,活着才有希望。
她也知道,所谓的希望不过是苟且偷生,可那又如何?
她不想死,死了就是真的一了百了,她还想报仇呢!
何梦莹抽噎着往回走,没注意到身后竟然跟上了一个人。
那人看起来就是个三十几岁的普通妇人,收拾的利利索索,胳膊上挎着个竹篮,上面蒙着一块碎花布。
而在妇人的侧后方,一位戴着斗笠的年轻人摇着蒲扇,正不紧不慢的跟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