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构思、要不要拖他稿费?
中午下课的铃声,让军训了一上午的新生们,宛如听见了主人喂食召唤的鸭群,欢呼着、雀跃着,三五成群地往食堂而去,浩浩荡荡。
他们草绿色的身影,朝气蓬勃,给这座校园增加了几分活力。
曹胜跟着几个室友,不疾不徐地往食堂走去。
几个室友边走边聊,曹胜则一言不发,面上微笑,脑中却还在想《神墓》的设定。
他隐约记得,辰东的《神墓》男主角好像是在神墓中沉睡了万年之久。
当男主角从神墓中走出来的时候,外面的世界早已是沧海桑田、物是人非。
但曹胜怎么也想不起来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
他只能自己去设定一个新世界。
那么问题来了——设定一个什么样的新世界呢?
是古代世界?还是未来世界?
是古代低武世界?还是古代高武世界?又或是古代仙侠世界?
是未来末日废土世界?还是未来科技璀璨的科幻世界?又或是未来高武、异能崛起的世界?
等等。
走往学校食堂的路上,他脑中还在想着这些。
不同的世界设定,写出来的故事,是截然不同的,区别会极大。
来到学校食堂,排队打了一份饭菜,曹胜端着饭菜找了一个无人的角落坐下的时候,心里终于有所倾向。
——他想写一个架空的古代高武世界。
如此,这个世界中,就会有一些看似很牛逼的人物,可以做男主角的对手。
没有一些像样的对手,这本书就是一本没有什么悬念的无敌文。
除了装逼打脸,就没别的内容好写。
正反两派的武力值相差太大的话,会让读者在看这本书的时候,爽感下降不少。
至于这个高武世界的高武……到底有多高?
他想设定成修真世界。
比如:这个新世界,有很多修行门派,以修真成仙为目标,世界各处都还流传着先辈们飞升成仙的传说。
但已经上万年没人成仙了。
这里的人并不知道传说中的仙神,早已在万年前的大战中纷纷陨落,飞升的仙门早已关闭,不知成仙路……已断。
在这种世界背景下,人间逗留了许多修仙大能,这些本应能够飞升成仙的大能,都因为成仙路已断,而逗留在人间,一个个都在反思自己的修行是不是修错了?
有的大能还在反思;有的大能已经在人间耗尽寿元,魂归天地;有的大能则已经改修传说中的魔族功法,希望能前往魔界成魔,得无尽寿元。
曹胜觉得这么设定的话,有几个好处。
首先是给主角找了一群像样的对手,能让故事的精彩程度上升。
其次,如此高度的高武世界,能组建一套或两三套修炼体系,比如修仙体系、修魔体系,等等,以此来增加这本书对读者的吸引力。
再次,这修真世界的设定,能将他的《我欲成仙》大部分读者都吸引过来,不浪费。
“嗨!大才子!你好呀!我们又见面了,高兴吗?”
忽然,一道有几分耳熟的声音传入曹胜耳中,将他的思路拉回现实。
抬眼一看,竟是前两天他在学校给大家签名的时候,伸出一条白生生的手臂,让他签在她手臂上的女生——任雪意。
曹胜有点意外。
他记得那天她走的时候,低声跟他说过:她还会来找他。
没想到今天在食堂,她就找上来了。
“你好!”
曹胜挤出点笑容,打了个招呼。
这任雪意还是挺漂亮的,肌肤又白又嫩,眼睛又大又亮,虽然个子不高,但任谁都会觉得她是个美女。
见曹胜回应,她展颜一笑,露出两个深深的酒窝,将手里的餐盘放在曹胜面前,一身红裙的她在曹胜对面坐下。
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曹胜,笑问:“哎!大才子,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名字吗?”
曹胜默然几秒,目光下意识看向她的右手小臂。
他记得她上次让他签在她手臂上的时候说过,她保证这个月都不洗这条手臂。
但……
此时她的右臂白白净净,半个字都没有剩下。
任雪意观察力很强,循着曹胜的视线,也看向自己的右臂,眨了眨眼,她笑道:“嘿!你不会真以为我会一个月都不洗这条手臂吧?嘿嘿。”
曹胜:“你找我有什么事吗?”
任雪意微微蹙眉,歪头斜睨着曹胜,“怎么?你忘了?我上次说过的,我喜欢你呀!你以为我这句话也是骗你的?没有!我这句话是真的哦!”
说完,她还对曹胜挑了挑眉。
曹胜笑笑,反问:“你喜欢我什么?”
任雪意凑近几分,眼中含笑、低声说:“这还用问?你这么帅,还这么有才!我喜欢你不是很正常吗?怎么样?考虑一下跟我交往吧?”
她很自信。
似乎毫不怀疑自己能拿下曹胜。
而她的条件看上去也确实很不错。
不仅肌肤白嫩、长得漂亮,看她的穿着打扮,像个小公主,家境应该挺好。
白富美的标签,大概就是给她这样的女生准备的。
可惜,她这张扬的性格,不是曹胜喜欢的类型。
所以,他问:“你会做饭吗?”
任雪意惊讶,“做饭?你喜欢会做饭的女生?”
曹胜点头。
任雪意蹙眉,“为什么呀?咱们只是谈恋爱呀!又不是结婚,干嘛要我会做饭?再说了,就算将来咱们结婚了,请保姆就行了呀!我妈妈也不会做饭,但也正因为我妈妈不会做饭,所以我家可以经常换会做各种菜的保姆,吃得反而更丰富了!”
曹胜:“……”
家里有保姆?
果然是白富美吗?
“你平时有什么爱好?”
他换了个问题。
任雪意轻笑,“那可多了!看书、上网、溜冰、跳舞、逛街、打高尔夫、品红酒……”
她一口气说了十几个。
等她说完,曹胜像个无情的面试官,明明带着笑容,说出的话却很无情,“那我们不合适。”
“为什么呀?”
任雪意不解。
曹胜:“我只喜欢宅着。”
任雪意眨了眨眼,似乎有些不甘心,“我可以带你去玩呀!你跟我在一起,生活会很精彩的!你不是喜欢写小说吗?写小说需要体验生活的吧?就当我带你去体验生活了,不好吗?”
曹胜微微摇头。
老话说:四十不惑。
说的就是人到了四十岁,就不会在众多选择中感到迷惑,心里会清楚自己想要的是什么,该把时间和精力放在哪些方面。
而眼前这个说可以带他去玩的任雪意,只会搅乱他原本平静的生活,打乱他的生活节奏。
对他想要专心的写作,无益。
所以,他不觉得她会是他的良配。
……
差不多时间。
广州。
花城出版社,食堂一间包厢中。
总经理许知文正在和几个部门负责人吃饭。
边吃边聊。
有人说:“《和空姐同居的日子》加印的20万册,卖得很快啊!可惜,那个中原一点灰新书写的不是这种类型了,要不然咱们应该还能合作一次。”
有人说:“听说他那本《我欲成仙》被长江文艺签下了,不知道销量会怎么样。”
忽然,财务部的负责人问:“哎!许总,您看中原一点灰的新书已经没跟我们合作了,他后续的稿费,咱们是不是应该迟点再给?”
这话一问,其他人都安静下来,目光都看向许知文。
许知文看向财务部的负责人,皱眉道:“不!不要拖!”
财务部负责人:“可是,他新书已经没签给我们了……”
许知文:“那又怎么样?难道他以后不写别的作品了?一本书没合作你就想拖他稿费?如果他这本《我欲成仙》仍然能卖得很好,那我们以后肯定要努力跟他约稿,如果他这本书销量不佳,他下本书就可能回归爱情题材,仍然是我们要争取合作的对象,这时候,咱们拖他稿费?你怎么想的?有没有脑子?”
财务部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