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奇怪的感觉
沈雨踩到一块小石头崴脚,一股不可抗拒的惯性,左脚拌右脚,一头撞在了树杆上。
好痛!
额角传来刺痛感,应该是破皮了。
沈雨书没起来,抱着那树干叹气,脚也疼。
最近是不是太倒霉了些?
沈雨书自从那天去过镇上之后,时不时摔个跟头,或者撞在尖锐的物品上。
起先还没注意,跟她搭档的桂花婶最先发现她的异常,还开玩笑来着,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小沈知青。”
一股强劲的力道把她拉起来站好,语气夹杂无奈,“又摔了?”
沈雨书回头一看,覃萧面无表情却语带调侃。他提着一个水桶,水桶溅起水花,里面的鱼在蹦哒。
一片阴影笼罩下来,沈雨书捂着额头,心里对这个男人有些畏惧,不自觉后退一步,“覃同志。”
“喊我名字。”覃萧看向女孩捂着的地方,关切道:“撞伤了?”
沈雨书眼睛里蓄满生理性泪水,视线模糊,“那你也喊我名字吧!”
“你找我有什么事吗?”顺手抹了把眼泪,沈雨书视线清晰了,看向覃萧。
沈雨书微微侧脸避开对方目光,有些害羞和紧张,对方目光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存在感实在不低。
而擦眼泪的动作落入覃萧眼里,让他心脏都跟着颤了颤。
那擦过眼泪后的眼尾发红,像被人欺负狠了,委屈哭了,这副样子挠得他心痒痒的。
好像小猫在心口上抓了几下。
“吃鱼吗?”
覃萧举起水桶,鱼尾乱甩,水花迸溅,一股鱼腥味飘进沈雨书鼻孔里。
沈雨书心里奇怪,摇摇头,“不,不用。”
沈雨书观察他的脸色,明明没什么表情但莫明地读出几分期待:“谢谢,我不爱吃鱼。”
覃萧握住木桶的手紧了紧,“送给你的,想请教你个事。”
“有事请教?”
“嗯,我想学你救人的方法。”
覃萧提着鱼往她房子那边走,“我帮你处理。”
沈雨书一时跟不上脑回路,一瘸一拐地追上去,“你等等!”
“不用不用,我不吃鱼……”
沈雨书目瞪口呆,听她不要那鱼,覃萧当场抓出来,打在木桶沿上弄死了。
从身上掏出小刀给鱼开膛破肚剐鳞,很快就处理好了。
一条三斤左右的花鲢鱼,就差剁好了给她下锅。
“我教你,我教你,用不着这鱼。”沈雨书心想他还挺好学。
覃萧蹲在她和隔壁凑钱打的水井边打水洗手,皱眉道:“专门给你的。”
“我真不爱吃,只是教你急救措施,用不着送东西给我,你拿回家吧!你家里人多能添个菜。”
沈雨书不爱鱼,总觉得有股腥味,但如果是别人做好了的,她可以吃两口。
总之,不想自己粘手处理。
“喜欢吃什么?”覃萧打了水,把屋前的地冲了几遍,“下回带。”
“兔子!”沈雨书好久没吃尖椒兔肉了,有些馋。“你是上山抓吧?要是能抓到,我跟你换,不用送我。”
沈雨书听了覃萧很多八卦,小小年纪就上山打猎,下河摸鱼,整天在外面晃悠,不干正事。
有时候十天半个月都看不到人,也不知道去干什么了。
不过对方干什么和她关系不大,要是对方能和她换兔子,她就可以正大光明吃兔肉了!
“嗯,记得擦药。”覃萧多看了两眼她额头上红肿的地方,从身上摸了个盒子给她,才提着桶摆手走了。
“诶?你不是要学急救措施吗?”沈雨书奇怪,怎么走了?
又举着小盒子问他,“这个是什么?”
“药,下回再教。”覃萧远远地说了句。
沈雨书低头看着盒子,什么标识也没有,打开闻了闻,有淡淡的药香,蛮好闻的。
额角的刺痛提醒她处理伤口,沈雨书心里划过奇怪的感觉,这是他专门给自己的药?
沈雨书在原地愣了片刻,随即回屋收拾。
把晚上要吃的食材提前备好,又睡午觉,等到上工哨声响起才出门上工。
睡得模模糊糊,她也忘了拿件衣服遮阳遮灰,刺眼的太阳像要烤死大地上所有两脚生物。
“沈知青,你,我,你用我的草帽吧!太阳这么大,会把你晒伤的。”
还没到麦田,沈雨书遇上了记分员,一个戴眼镜的清秀男孩,接触多了,两人也成了点头之交。
记分员叫什么来着?好像姓覃吧?
“不用了谢谢,太阳这么大,你也会被晒伤。”
沈雨书用手遮挡眼睛,阳光刺眼,她睁不开眼,还是和上一世一样,不适应强光环境。
记分员红了脸,执着地把草帽往她手里塞,“没关系的,我是男人,皮糙肉厚,黑一点没关系,晒伤也没关系。”
沈雨书瞟了一眼记分员羞红的脸,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是她的桃花。
“啧啧……”
“早就说了,知青干活儿不行,这沈知青干活慢腾腾的,咋一天都有六个工分,原来是勾搭上了!”
“难怪,好上了……”
和记分员开始对话到并肩一起走,不过两三分钟,沈雨书就听到了闲话。
村里的八卦系统果然不是盖的。
沈雨书立刻高声道:“不用,我不需要。桂花婶开始割麦子了,我得去捆了。”
立刻甩开了记分员,沈雨书真是害怕自己的工分被人误会掺了水分。
每天六个工分,是她实打实干活干出来的!
“小沈知青,你来啦!”桂花婶兴奋地拍着她肩膀。“我跟你叔都商量好了,你要愿意,今晚就去家里吃顿饭,以后就是咱家的闺女了。”
沈雨书对亲人很难再有期待,何况还是没有血缘关系,她不想认干亲,这样又和一堆人有了牵扯。
“桂花婶,谢谢你的好意,那天我也说的气话,就不打扰了。”
“闺女啊!别犹豫,想就想不想就不想,亲上加亲的事不成,你不还叫我婶子么!”
“放心,你要是咱家闺女,你婶子我可不像金花儿那老太婆拎不清,保准对你好。”
桂花婶搂着她,“我没闺女,就想要一个贴心小棉袄,我看你顺眼,从第一天跟你上工,我就稀罕你。”
“说真的,这就是缘分,我就想要个闺女,姚金花那婆子不珍惜,我可珍惜。”
还没正式上工,桂花婶好一顿劝说,沈雨书看着桂花婶真诚的眼睛,最终笑道,“好,干妈。”
她还是很渴望亲情的,不对桂花婶抱过高期望,当一门亲戚处。
至少也能气一气张家,她也有另外的父母!
“诶,这就对了!”桂花婶还从没被人喊过妈,挺洋气的。
“哟!什么喜事啊桂花?”
有人从麦田里探出头,“我咋听到有人喊干妈?”
“哎哟!没听错,我认了小沈知青当干闺女!以后这就是我覃桂花的闺女了!你们可都别欺负她啊!”
桂花婶叉腰指了周围一圈人,神情昂扬。
“啧啧啧啧,小心金花那婆娘找你算账!抢人家闺女!”
“哼,要你多嘴?姚金花那婆娘老糊涂了,说她干啥,晦气!”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成了桂花婶干闺女的原因,周围的婶子对沈雨书的态度亲和多了。
沈雨书也被桂花婶兴奋的情绪感染,卖力地捆着麦子,突然一根麦秆扎进了手掌心。
“咋了?”桂花婶意识到沈雨书停下动作,转身询问。
两人都盯着扎进手心的那截麦秆,桂花婶帮她拔出来了,扎得不深,但还是渗了血。
“你最近是真有点倒霉。”
桂花婶长这么大,还没见过谁被麦秆扎进手心,能稳稳当当立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