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钢铁大亨漫卷诗书万点花

893、白刃战

    爆炸后,趁着他们还没恢复反应能力,乌云小队长发一声喊,三十个人立刻端着上了刺刀的燧发枪,冲出去肉搏。

    越过炸成破烂零件的盾车垃圾,一个小队分散成三人一组的拼刺刀队形。快速接敌。

    看着一地摇头晃脑的敌人,还没有冲冲击波中缓过来。

    当机立断,先开枪打一波排枪。

    把勉强在冲击波的震撼下,爬起来的商团护卫打倒。然后挺起刺刀和后面的刀客们混战。

    这些刀客虽然都是刀锋上混生活的,悍不畏死。但是,先被手榴弹炸,再被火枪排枪射击。早已肝胆俱裂,然后就看到雪亮的刺刀到了眼前。

    他们发现引以为傲的刀法,在三人组合拼刺术下,毫无用处。这些年轻的小伙子,一人正面突刺,两人在两侧偷袭。

    一个人是防不住三个人的突刺的。

    对面的小崽子们三个人只占两个人的身位,两外两个在第一个人背后。密集的队形导致和他们格斗的人,一个人要面对三个人的突刺。

    王豺子是一个关中来的老刀客了。在范家也有十年了。他使得一手好刀法。他并没有看得起,这些毛都没长齐的小崽子。

    他们才多大。他们会玩刀?会个屁!

    军官看着不到二十岁,小兵也就十六七岁。

    他一步上前,利用灵活的步伐,转到当面那个小兵的右侧前方。然后使出一个虚招,斜着劈下来。

    如果对方当他是实招,而去格挡,则必然被后招所伤。

    王驴子看着对面这个,四十多岁胡子拉碴的大叔。

    一刀斜着向他劈过来。王驴子不懂刀法,也不会去理会他。直接就是刺刀右挑迎着他刺去。

    这样根本不防守,直接刺过去,没有一定点的犹豫,毫不拖泥带水。这完全是两败俱伤的打法。

    王驴子带着狰狞的鸟嘴头盔,穿着防刺服。自然敢于和他拼。

    训练时教官说的很明白。

    你们都是格斗的菜鸟。没有足够厮杀的经验。技击搏斗需要苦练和经验的积累。但更依靠天赋,不是所有人通过苦练都能成为格斗人才的。

    今后你们在战场上会遇到很多经验丰富的敌人。

    你们要做的不是在格斗中杀死他们,这种可能性很小。你们要做的就是没有任何的犹豫,直接刺杀,不要管防守的事情。

    一个健步冲过去,直接刺杀。

    如果没有刺中,那就索性冲过去,刺下一个敌人。

    不要停留。

    关键时候你犹豫,倒霉的就是你。战场上很多时候,错误的选择,也要比没有选择要好。就怕你犹豫。

    因为就算你没有刺中,他也会防守,这样你还有机会。

    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手铳。短兵相接,生死就在一瞬间。你一定要果断开枪。不要想,要利用长期训练的肌肉记忆,做出的习惯性反应。

    因为你一思考,你的动作就变慢了。这会让你丢掉性命。

    短兵相接的时候,死的一定时犹豫的那一个。

    就像你果断开枪,即使没有打中,对方必然会躲闪。这是人的本能反应。你就有下一次机会。所以,一定要果断。

    刺刀没有刺中这个人,还可以继续前冲,直接冲过去,刺死下一个敌人,战场上前后都是密密麻麻的敌人。永远不缺下一个。

    王豺子大吃一惊,这种打法,自己能卸掉他左臂。

    可是他的刺刀能给王豺子开膛。

    王豺子虽然杀了不少敌人,久经战阵。但他可不愿意为了主家,和这些人一个换一个的拼死在这里。

    他上阵,那是因为他吃的就是刀刃上的饭。为了主家的报酬来的。可不是来和这些愣头青同归于尽的。

    王豺子立刻变招,把刀向下砍去,试图把刺刀挡开。

    此时,他出了一身冷汗。他此刻才明白,这个小崽子的厉害。

    突刺是一个动作,而且火铳加上刺刀长度是一米八。

    和花枪长度差不多。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大家都明白。

    而他砍杀,是两个动作。先要举起来,然后砍下去。所以,肯定是刺刀先到,先把他刺死。然后才是他砍死对方。

    可是刺刀刺入身体,对方只要一拧手腕,剧烈的疼痛和失血。他就先倒下了,根本没有机会砍杀对方。

    不过王豺子是战斗老油条,他步法灵活,千钧一发之间,他拧身、挥刀、转身一气呵成。刺刀紧贴着他的小腹刺过。

    他刚要松一口气,忽然腰部一凉。

    左右两腰,两把刺刀同时刺进了腰部。原来三人呈品字形队形,在第一个人刺杀的同时,稍微慢一点,另外两人,同时突刺,

    刚才他的注意力完全被第一个人吸引了。毕竟这小崽子的打法,太过骇人听闻了。稍一走神,没有眼观六路。立刻就被两把刺刀从左右两腰刺入。

    紧接着一阵剧烈的疼痛传来。那是另外两个小崽子,得手后立刻把步枪反转,扩大伤口。刺刀直接把两肾搅烂。

    王豺子痛的浑身哆嗦,眼前一阵发黑,直接就蹲在地上起不来了。

    这时候,没有刺中他的,中间的那个小崽子,直接一刺刀,刺进他的咽喉。

    王豺子嘴里,嗬嗬有声,却喊叫不出来。

    他心里一片悲凉,他从十六岁开始厮杀,北地强横之徒,大抵见过。没想到今日送在了这里。

    那个小崽子,却毫无表情,一脸的麻木,直接一脚踹在他脸上,把他踹的向后倒去,直接把刺刀抽了出来。

    一道血箭飙出,王豺子向后便倒。抽搐着,大量失血,眼神逐步涣散。

    在地上的,最后逐步模糊的视线里,这三个人刺倒了他。没有一丝的停歇。直奔另一个人而去。

    转瞬之间,那个人也中招到底,和他一样像是上了陆地的鱼一样,张嘴喘息,雪沫子不停的从嘴里流出来。

    城墙上三十个人组成十个小组,疯狂的刺杀着。敌人再一次溃退下去。

    铛铛铛!鸣金收兵了。

    巍霄朝地上吐了一口血沫子。恨恨的看了这些逃走的人一眼。记住了那个砸了他一狼牙棒的家伙。

    你等着,老子记住你了。

    这一轮血战,把西侧城墙上的敌人又赶回去了。

    破碎的盾车,遍地的死尸。鲜血顺着城砖流淌。

    这一轮,敌人扔下了上百具死尸,撤退回了他们的街垒后面。西城墙一段三十米左右的距离成了双方之间的空白地带。

    此时,经过十几轮的拼杀,小队三十个人几乎人人带伤。

    要不是有鸟嘴头盔和防刺服,估计他们小队就要死光了。

    遵化新城钢铁厂的钢材真是性能太好了。巍霄脑袋被铁锏砸了一下狠的。右边瘪了一块,导致右眼的观察缝有些变形了。

    如果换成大明的头盔,估计他就当场脑浆迸裂了。

    “撤退,不要恋战。”小队长大声喊道。

    这时候,后边传来了欢呼,“炮兵上来了。炮兵上来了。”

    巍霄浑身一阵轻松。步兵的保护神,骆驼炮兵终于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