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穿越指南王梓钧
0572【是否该保留凌迟】
李宝攻略东南速度飞快,大明朝廷派来的文官也快。
由于地盘猛增三个省,大量官员获得升迁,一批批调去浙江、福建和江西。被养在翰林院的许多官员,也外放出去做知县或县令,甚至有人直接做了州判。
之前已经在做知府的白崇彦,虽然官职还是知府,这次却是调去知杭州府,并且还兼领浙江省参议职务。
在一众老朋友当中,白崇彦算升得比较慢的,主要是朱铭还想让他锻炼。
令孤许这回却是做了江西按察使,等江西从战时平稳过度,他就能立即升为江西布政使。而献土有功的两位布政使,则会从现任职务调离,从而完成大明新朝对江西的掌控。
明州(宁波)。
一群高丽使者在此出发,因为季风与洋流关系,他们没有乘坐海船北上,而是通过江浙水网至长江。
高丽在北宋的外交级别,最初是比西夏更低的。
宋徽宗在位期间,不但联金伐辽,而且还联高丽制辽,于是高丽的外交地位反超西夏。
由于害怕被辽国水军劫掠,高丽请求改变航运路线。以前是在山东登陆,后来改在明州那边,明州城内专门设置高丽司,负责与高丽进行朝贡贸易。
眼下这群高丽使者,已被软禁在明州一年之久。
李资亮、李永、权通等使节,至今没搞明白自己为啥被软禁。
李资亮是经常出使大宋的老熟人,多次获得宋徽宗接见。权通更是从大宋太学毕业,宋徽宗亲自赐予进士出身。
宋徽宗明明就在杭州,离明州距离近得很,却非要软禁他们干啥?
其实很简单,宋徽宗不知如何面对高丽使节,那就先晾在明州暂时不予理会——高丽使节是奉命联络大宋一起抗金的。
在长江换船,一路经运河北上。
李永忧心忡忡道:“还不知国内如何了,吾等应该先回国请示陛下,再前往汴梁觐见中国的新皇帝。”
李资亮说:“国内应该无碍,听闻金兵败于朱太子之手,想来没有余地再发兵攻打抱州(即保州,朝鲜之义州,在丹东的江对岸)。”
李永又问权通:“朱太子是怎样人?”
权通摇头道:“不甚了解。朱太子在东京做太学正时,负责管理的是外舍与内舍,而在下当时已经是上舍生。不过朱太子在东京极有名气,他是政和五年的探花郎,发明了探花煤和探花灶,还改良了活字印刷术。此后的事情我就不知了,我被赐予进士出身之后便回国。”
李资亮吩咐道:“既有这层关系,就该好好利用。如果有机会私下觐见朱太子,你可以向他执弟子礼,想来应该更能拉近距离。”
金国与高丽的关系,这些年一直在变动。
刚开始,金国把高丽视为父母之国,两国一起联合大宋抗辽。
紧接着,金国又想跟高丽约为兄弟,金国为兄,高丽为弟。高丽予以拒绝,并视为奇耻大辱。
等天祚帝被杀得逃去草原,金国开始强迫高丽称臣,并索要鸭绿江南岸的保州。高丽因此大怒,开始在边境布置重兵防备,并且公然接纳金国判将和逃民。
去年,高丽正式向金国称臣,并且承认金国是父亲。但坚决不肯交出保州,还暗中联络大宋夹攻金国——就是眼前这些使者。
仅十年时间,金国就从高丽的儿子,摇身变成高丽的爸爸。
冬天正是兴修水利的好季节,高丽使者一行穿过淮南,只见沿途到处都在搞水利工程。
李资亮大为震撼:“中国的新朝不可小觑,一定要与他们交好。金国乃蛮夷也,认金国为父乃奇耻大辱。只要时机来临,就当撕毁国书,转而与中国约为父子,再趁金国虚弱占领江北(鸭绿江北)之地!”
权通在东京读书好几年,从始至终都是个中国吹,他立即附和道:“中国繁荣强大,理应为我高丽之父。”
此时的高丽怎么说呢?
国王叫做王构,因为要避讳某人,后来干脆改名叫王楷。这就能体现他们对中国的态度,即便高丽已经臣服于金国。
一直来到京畿地区,依旧遍地在搞水利,让这些高丽使者更加震惊。
其实吧,从京畿到两淮,沿途水利早就该搞了。
由于宋徽宗掏空了地方财政,而且搞水利不如搞花石纲,全国各处水利设施都年久失修。江淮地区几乎年年洪灾,跟水利失修有很大的关系。
如今新朝建立仅一年,地方水利工程便大量启动。
一是官员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只要正事儿干得好就能升迁。
二是朝廷取消各种苛捐杂税,并且取消了土贡和花石纲,这让老百姓有了喘息之机。地方官趁机征发徭役,只要不逼迫过度,老百姓就不会反抗,毕竟大家都不想遇到洪水。
三是受灾流民太多,地方需要以工代赈,于是威逼利诱富户掏钱,把大量流民都弄去修水利。水利一旦修好,对富户也有好处,甚至可以联合官吏侵占土地。
相起比徽宗朝的日渐凋敝,大明新朝建国的第一年,各地就有了欣欣向荣之象。
跟朝鲜使者差不多时候进京的,还有李彦和蔡攸。
蔡攸试图返回福建老家,隐姓埋名度此余生。
但他还没走出浙江,就被自己的亲随给举报了。因为新来的浙江布政使张朴,命令全省张贴海捕文书,并给东南小朝廷的奸臣都开出赏格。
至于李彦,则是被山民抓获。
好几个太监结伴潜逃,宋徽宗没有带钱的习惯,他们身上可都藏着金银。
但就是这些金银坏事儿!
铜钱太重太贱他们没带,饿极了只能用金银买吃的。偏偏他们又往山区逃跑,竟在山村使用金银,不被村民怀疑才怪了。
“快点走,不要磨磨蹭蹭!”
一鞭子抽过去,差点抽得蔡攸摔倒,那副枷子实在太重了。
蔡攸再度看见东京城墙,一时百感交集,不禁双目垂泪。
包括李彦在内的几个太监,也陆陆续续下船,他们自知命不久矣,开始在岸边痛哭流涕。
高丽使者正好在码头上,权通说道:“那位似是蔡攸。”
李资亮不禁感慨:“我也在御赐宴席上见过,当时蔡学士风度翩翩,不成想竟落得如此下场。”
“快走吧,莫要跟此人有联系。”李永说道。
……
朝会。
阁臣翟汝文率先出列:“今奸贼被抓获,有人建议用凌迟之刑,否则不足以泄民众之公愤。臣以为,凌迟有伤天和,不但不可为常刑,便是偶尔为之亦不可。”
刑部尚书柳瑊却说:“不以峻法,如何震慑宵小?蔡攸可不用凌迟,但李彦虽不是六贼,却比六贼之一的杨戬有过之而无不及,必须以凌迟惩处之!”
两人开了个头,其余官员纷纷发表见解。
支持凌迟和废除凌迟者,差不多是五五开。还有一些在和稀泥,认为李彦应该凌迟,但这种刑罚今后必须慎之又慎。
张根一直没发言,朱国祥问道:“首相以为如何?”
张根说道:“凌迟与否,乃是小事,依法办理即可。当务之急,是制定《大明刑统》,使得判案官员有法可依。”
副相高景山今冬患病,身体越来越不好,这次朝会专门给他安排了椅子。
高景山从椅子上站起:“陛下……”
“爱卿坐着即可。”朱国祥道。
“多谢陛下恩典,”高景山又慢吞吞坐回去,“臣以为,张相所言甚是,是该编撰《大明刑统》了。但凌迟之刑,还是应该废除。旧宋也说慎施此刑,最初只用于谋反和采生折割,但熙宁之后就迅速泛滥起来,甚至有因妄言而受凌迟者!”
凌迟出自《荀子》,刚开始并非刑法,用来形容缓缓升高的山坡。
中国自古有很多肉刑,但比较常见的重刑是磔(肢解)。南北朝时达到一个高峰,并且出现了凌迟的雏形。
而到了唐末五代,凌迟之法渐渐成型,并且被割据势力滥用。
北宋初期是慎用此刑的,可一旦开了口子,必成泛滥之势。
都说宋代不杀文官,那是没犯十恶不赦之罪。
熙宁八年,余姚主簿、秀州团练使、秀州医官、河中观察推官……这些文官因涉嫌谋反,不但被判处死刑,而且还是凌迟之刑。
可是,从秦汉一直到北宋,凌迟始终没有写进法律,判起来其实是无法可依的。
南宋才把凌迟写进增补条例,元代才开始写进正式法律。
朱国祥看向儿子:“太子可要说什么?”
朱铭捧着笏板出列:“两位宰相老成持重,臣也觉得应该先定本朝律法。至于凌迟之刑,还是废除为好。真有人想要谋反,凌迟怎能吓阻?在臣看来,砍一刀跟割一百刀,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搞得血肉模糊着实不好看。不如增加一条,犯极重之罪时,家属没有处理尸体之权。此人被正刑之后,尸体必须交给医学院,以供医学生进行解剖。”
这个观点,角度实在刁钻,群臣听了都很迷惑。
而且大部分官员,也对医生解剖尸体无法理解,认为那是对尸体的极大不尊重。
(本章完)
由于地盘猛增三个省,大量官员获得升迁,一批批调去浙江、福建和江西。被养在翰林院的许多官员,也外放出去做知县或县令,甚至有人直接做了州判。
之前已经在做知府的白崇彦,虽然官职还是知府,这次却是调去知杭州府,并且还兼领浙江省参议职务。
在一众老朋友当中,白崇彦算升得比较慢的,主要是朱铭还想让他锻炼。
令孤许这回却是做了江西按察使,等江西从战时平稳过度,他就能立即升为江西布政使。而献土有功的两位布政使,则会从现任职务调离,从而完成大明新朝对江西的掌控。
明州(宁波)。
一群高丽使者在此出发,因为季风与洋流关系,他们没有乘坐海船北上,而是通过江浙水网至长江。
高丽在北宋的外交级别,最初是比西夏更低的。
宋徽宗在位期间,不但联金伐辽,而且还联高丽制辽,于是高丽的外交地位反超西夏。
由于害怕被辽国水军劫掠,高丽请求改变航运路线。以前是在山东登陆,后来改在明州那边,明州城内专门设置高丽司,负责与高丽进行朝贡贸易。
眼下这群高丽使者,已被软禁在明州一年之久。
李资亮、李永、权通等使节,至今没搞明白自己为啥被软禁。
李资亮是经常出使大宋的老熟人,多次获得宋徽宗接见。权通更是从大宋太学毕业,宋徽宗亲自赐予进士出身。
宋徽宗明明就在杭州,离明州距离近得很,却非要软禁他们干啥?
其实很简单,宋徽宗不知如何面对高丽使节,那就先晾在明州暂时不予理会——高丽使节是奉命联络大宋一起抗金的。
在长江换船,一路经运河北上。
李永忧心忡忡道:“还不知国内如何了,吾等应该先回国请示陛下,再前往汴梁觐见中国的新皇帝。”
李资亮说:“国内应该无碍,听闻金兵败于朱太子之手,想来没有余地再发兵攻打抱州(即保州,朝鲜之义州,在丹东的江对岸)。”
李永又问权通:“朱太子是怎样人?”
权通摇头道:“不甚了解。朱太子在东京做太学正时,负责管理的是外舍与内舍,而在下当时已经是上舍生。不过朱太子在东京极有名气,他是政和五年的探花郎,发明了探花煤和探花灶,还改良了活字印刷术。此后的事情我就不知了,我被赐予进士出身之后便回国。”
李资亮吩咐道:“既有这层关系,就该好好利用。如果有机会私下觐见朱太子,你可以向他执弟子礼,想来应该更能拉近距离。”
金国与高丽的关系,这些年一直在变动。
刚开始,金国把高丽视为父母之国,两国一起联合大宋抗辽。
紧接着,金国又想跟高丽约为兄弟,金国为兄,高丽为弟。高丽予以拒绝,并视为奇耻大辱。
等天祚帝被杀得逃去草原,金国开始强迫高丽称臣,并索要鸭绿江南岸的保州。高丽因此大怒,开始在边境布置重兵防备,并且公然接纳金国判将和逃民。
去年,高丽正式向金国称臣,并且承认金国是父亲。但坚决不肯交出保州,还暗中联络大宋夹攻金国——就是眼前这些使者。
仅十年时间,金国就从高丽的儿子,摇身变成高丽的爸爸。
冬天正是兴修水利的好季节,高丽使者一行穿过淮南,只见沿途到处都在搞水利工程。
李资亮大为震撼:“中国的新朝不可小觑,一定要与他们交好。金国乃蛮夷也,认金国为父乃奇耻大辱。只要时机来临,就当撕毁国书,转而与中国约为父子,再趁金国虚弱占领江北(鸭绿江北)之地!”
权通在东京读书好几年,从始至终都是个中国吹,他立即附和道:“中国繁荣强大,理应为我高丽之父。”
此时的高丽怎么说呢?
国王叫做王构,因为要避讳某人,后来干脆改名叫王楷。这就能体现他们对中国的态度,即便高丽已经臣服于金国。
一直来到京畿地区,依旧遍地在搞水利,让这些高丽使者更加震惊。
其实吧,从京畿到两淮,沿途水利早就该搞了。
由于宋徽宗掏空了地方财政,而且搞水利不如搞花石纲,全国各处水利设施都年久失修。江淮地区几乎年年洪灾,跟水利失修有很大的关系。
如今新朝建立仅一年,地方水利工程便大量启动。
一是官员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只要正事儿干得好就能升迁。
二是朝廷取消各种苛捐杂税,并且取消了土贡和花石纲,这让老百姓有了喘息之机。地方官趁机征发徭役,只要不逼迫过度,老百姓就不会反抗,毕竟大家都不想遇到洪水。
三是受灾流民太多,地方需要以工代赈,于是威逼利诱富户掏钱,把大量流民都弄去修水利。水利一旦修好,对富户也有好处,甚至可以联合官吏侵占土地。
相起比徽宗朝的日渐凋敝,大明新朝建国的第一年,各地就有了欣欣向荣之象。
跟朝鲜使者差不多时候进京的,还有李彦和蔡攸。
蔡攸试图返回福建老家,隐姓埋名度此余生。
但他还没走出浙江,就被自己的亲随给举报了。因为新来的浙江布政使张朴,命令全省张贴海捕文书,并给东南小朝廷的奸臣都开出赏格。
至于李彦,则是被山民抓获。
好几个太监结伴潜逃,宋徽宗没有带钱的习惯,他们身上可都藏着金银。
但就是这些金银坏事儿!
铜钱太重太贱他们没带,饿极了只能用金银买吃的。偏偏他们又往山区逃跑,竟在山村使用金银,不被村民怀疑才怪了。
“快点走,不要磨磨蹭蹭!”
一鞭子抽过去,差点抽得蔡攸摔倒,那副枷子实在太重了。
蔡攸再度看见东京城墙,一时百感交集,不禁双目垂泪。
包括李彦在内的几个太监,也陆陆续续下船,他们自知命不久矣,开始在岸边痛哭流涕。
高丽使者正好在码头上,权通说道:“那位似是蔡攸。”
李资亮不禁感慨:“我也在御赐宴席上见过,当时蔡学士风度翩翩,不成想竟落得如此下场。”
“快走吧,莫要跟此人有联系。”李永说道。
……
朝会。
阁臣翟汝文率先出列:“今奸贼被抓获,有人建议用凌迟之刑,否则不足以泄民众之公愤。臣以为,凌迟有伤天和,不但不可为常刑,便是偶尔为之亦不可。”
刑部尚书柳瑊却说:“不以峻法,如何震慑宵小?蔡攸可不用凌迟,但李彦虽不是六贼,却比六贼之一的杨戬有过之而无不及,必须以凌迟惩处之!”
两人开了个头,其余官员纷纷发表见解。
支持凌迟和废除凌迟者,差不多是五五开。还有一些在和稀泥,认为李彦应该凌迟,但这种刑罚今后必须慎之又慎。
张根一直没发言,朱国祥问道:“首相以为如何?”
张根说道:“凌迟与否,乃是小事,依法办理即可。当务之急,是制定《大明刑统》,使得判案官员有法可依。”
副相高景山今冬患病,身体越来越不好,这次朝会专门给他安排了椅子。
高景山从椅子上站起:“陛下……”
“爱卿坐着即可。”朱国祥道。
“多谢陛下恩典,”高景山又慢吞吞坐回去,“臣以为,张相所言甚是,是该编撰《大明刑统》了。但凌迟之刑,还是应该废除。旧宋也说慎施此刑,最初只用于谋反和采生折割,但熙宁之后就迅速泛滥起来,甚至有因妄言而受凌迟者!”
凌迟出自《荀子》,刚开始并非刑法,用来形容缓缓升高的山坡。
中国自古有很多肉刑,但比较常见的重刑是磔(肢解)。南北朝时达到一个高峰,并且出现了凌迟的雏形。
而到了唐末五代,凌迟之法渐渐成型,并且被割据势力滥用。
北宋初期是慎用此刑的,可一旦开了口子,必成泛滥之势。
都说宋代不杀文官,那是没犯十恶不赦之罪。
熙宁八年,余姚主簿、秀州团练使、秀州医官、河中观察推官……这些文官因涉嫌谋反,不但被判处死刑,而且还是凌迟之刑。
可是,从秦汉一直到北宋,凌迟始终没有写进法律,判起来其实是无法可依的。
南宋才把凌迟写进增补条例,元代才开始写进正式法律。
朱国祥看向儿子:“太子可要说什么?”
朱铭捧着笏板出列:“两位宰相老成持重,臣也觉得应该先定本朝律法。至于凌迟之刑,还是废除为好。真有人想要谋反,凌迟怎能吓阻?在臣看来,砍一刀跟割一百刀,其实没有什么区别,搞得血肉模糊着实不好看。不如增加一条,犯极重之罪时,家属没有处理尸体之权。此人被正刑之后,尸体必须交给医学院,以供医学生进行解剖。”
这个观点,角度实在刁钻,群臣听了都很迷惑。
而且大部分官员,也对医生解剖尸体无法理解,认为那是对尸体的极大不尊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