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领主的我被迫种田逆流水水
第228章稚仙子
她又想到了妖灵变异,脑袋中又是一片天马行空,不由猜想,妖灵的变异或许就是在感染植物的过程中,染上了植物的各种「基因」,然后妖灵独特的力量让这些「基因」在体内完成了发生了质变,让妖灵完成了变异,最后妖灵又辅以植物。
这么看来,小妖灵各个都是天生的“植物学家”。
姜南城不知道「基因」的概念,姜苒的一言两语,没有让姜南城联想到让不同的小麦进行杂交,而是产生了另一种想法。
“为什么不可以把根茎细的小麦插到根茎粗的小麦身上,让粗根小麦给细根小麦养果子?”
“很多植物的生命力是很强的,之前,我和李大哥去除杂草,把一颗草的茎叶都扯烂了,不过是留了一点根系,结果过两天来看,那颗杂草又长出来了!”
“我听李管家说,镇上有两户人家把孩子抱错了,明明两家就是邻居,结果两家稀里糊涂的把孩子养大了。”
“既然如此,或许,把李子树插到桃子树上也能养活,反正人都能那么马虎,植物那么笨,肯定发现不了,说不定就长一块去了……”
姜南城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姐姐曾经关于极致体修的事曾对小雯和他这么说过:“之前没有人尝试过,但是也并没有说做不到。”
于是姜南城持笔,欲图用成熟的文字,写下着看似可笑的想法,“果树羸弱的根源在于其根系扎根浅薄,柔软的根系不能支撑它吸取地下磅礴的「地气」,不若给若兰树换一个强壮的根茎,以其根源,供若兰之气……”
写完这段话,姜南城自信极了,便放下笔,答完最后一题,从座位上起身,然后老老实实地把试卷上交。
监督导师十分诧异,“就写完了?”
看向试卷,竟是有一大半的留白,监督眼角微抽,又看向最后一题,发现最难得一题反而被写的满满当当。
扫了前两行,若兰果树的特点抓的很准,只是最后给出的建议却让青年监督大跌眼镜,“这……”
……
马车碾过苍青色的石路,灵院和其他四院不同的是,它的位置基本远离了喧闹繁华。
姜苒苦笑,“那个,陈督院,我真不能加入灵院,您不用如此费心思。”
与弟弟姜南城和书童马匀真暂时分开后,陈督院带着姜苒两人去灵院学子们培育妖灵的地方。
“诶诶,先不用着急拒绝,反正都到了,姜小朋友还在考核中,先逛逛我们灵院也来得及。”
陈督院满不在乎,无赖地说道。
虽然他培育妖灵的方式激进,但对待人才上,却格外的有耐心。
他认定了眼前这小娃娃有某种特别的天分,不然不能一眼瞧出他七蕾蓝铃花诞生出了妖灵,还能看出他培育妖灵的土壤中多到异常的地气。
姜苒看得出这陈督院没什么坏心眼,而且都这样说了,只能答应先看着。
下了马车之后,视野顿时开阔,千里之外黛色横生,重峦耸入缭缭灵云间。峭峰苍翠曲幽处,秋水潺潺,从高处奔波而下,恰似一道美丽的银绸,缓缓流至平整的田野间。
姜苒发现,灵院的这些土地被分成了很多块,而且每块耕地上还插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名字表示这块地的归属。
放眼望去,这些土地基本都种植了作物,或高树林立,叶片如丝如絮相拥,或草花盛开,繁密有序的相称,婀娜美艳。
其间,有人穿梭在农田间,有学究般的拿着纸卷书写记录,也有农夫模样的在为植物除草施肥。
钱真忍不住喊:“好多妖灵!”
姜苒踏在这片土地,脚下一片松软,花香缭绕,有些出神的望着模样各异的小妖灵。
可能是长期见惯了人类,这些妖灵十分胆大且亲人,并不像野外的妖灵警惕的隐匿身形,而是大喇喇地暴露在空气中。
所以钱真一下子看到了数十只妖灵,其中,还有一只稚仙子。
稚仙子,是妖灵怪的进化型,寿命比妖灵怪又增长一百年。
它的影响力能够覆盖一座城,能够成为稚仙子说明它体内已经拥有了灵素,它能影响的植物产生灵素,拥有比妖灵怪更强的调节能力。
比如,要是麦灵怪进化成了麦灵仙,说不定能让种下去不久的普通小麦(不含灵素的小麦)十天内成熟。
稚仙子相比妖灵怪,身形变的更大更纤长。
妖灵怪基本只有人类的巴掌大,而稚仙子的身长在四十厘米到六十厘米之间。
而且和赤裸的妖灵怪不同,稚仙子进化出了属于自己的孢衣。
孢衣感觉就像人类穿的衣服,但那身孢衣的主要作用却不是作为遮体遮羞用的——毕竟妖灵没有性别,也不会繁殖。
它的孢衣主要保护自己和用于制作稚仙子的分身——孢虫。
听说孢虫的样子和稚仙子的妖灵虫时期很像,影响植物的范围和能力也和妖灵虫很相当。
孢虫作为分身是没有思想的,但能远离母体千万里之外存活,从而帮助母体感染更多的植物,吸纳更多的能量,从而帮助稚仙子向更高层次进化。
稚仙子时期的妖灵,一般顶多同时分身出十颗孢虫。
姜苒等人看到的这只稚仙子的原型似乎是某种红花,红色的胞衣呈现花朵裙子的形状。
那只稚仙子发现了有人在看她,歪了歪头,嘴里冒出一股似兴奋好玩的叫声,用力振了一下身后的红色翅膀,带着一阵小型飓风,突然朝着姜苒等人的方向冲来,“呦咕~”
只是还未靠近,被它的主人给扼住了命运的喉咙。
调皮妖灵的主人抱歉地笑笑,宠溺地揉了揉它的头,然后主动走过来,“抱歉,它叫小红,是我的妖灵,原型是红昙花,它性格比较活泼,平时喜欢恶作剧。”
解释了一句,又恭敬地朝着陈督院喊了一句老师。
陈督院点了点头,打量了一下红昙妖灵,“皮肤和翅膀的光泽很好,小红刚进化成稚仙子,你要多注意,别让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本章完)
这么看来,小妖灵各个都是天生的“植物学家”。
姜南城不知道「基因」的概念,姜苒的一言两语,没有让姜南城联想到让不同的小麦进行杂交,而是产生了另一种想法。
“为什么不可以把根茎细的小麦插到根茎粗的小麦身上,让粗根小麦给细根小麦养果子?”
“很多植物的生命力是很强的,之前,我和李大哥去除杂草,把一颗草的茎叶都扯烂了,不过是留了一点根系,结果过两天来看,那颗杂草又长出来了!”
“我听李管家说,镇上有两户人家把孩子抱错了,明明两家就是邻居,结果两家稀里糊涂的把孩子养大了。”
“既然如此,或许,把李子树插到桃子树上也能养活,反正人都能那么马虎,植物那么笨,肯定发现不了,说不定就长一块去了……”
姜南城越想越觉得有可能,姐姐曾经关于极致体修的事曾对小雯和他这么说过:“之前没有人尝试过,但是也并没有说做不到。”
于是姜南城持笔,欲图用成熟的文字,写下着看似可笑的想法,“果树羸弱的根源在于其根系扎根浅薄,柔软的根系不能支撑它吸取地下磅礴的「地气」,不若给若兰树换一个强壮的根茎,以其根源,供若兰之气……”
写完这段话,姜南城自信极了,便放下笔,答完最后一题,从座位上起身,然后老老实实地把试卷上交。
监督导师十分诧异,“就写完了?”
看向试卷,竟是有一大半的留白,监督眼角微抽,又看向最后一题,发现最难得一题反而被写的满满当当。
扫了前两行,若兰果树的特点抓的很准,只是最后给出的建议却让青年监督大跌眼镜,“这……”
……
马车碾过苍青色的石路,灵院和其他四院不同的是,它的位置基本远离了喧闹繁华。
姜苒苦笑,“那个,陈督院,我真不能加入灵院,您不用如此费心思。”
与弟弟姜南城和书童马匀真暂时分开后,陈督院带着姜苒两人去灵院学子们培育妖灵的地方。
“诶诶,先不用着急拒绝,反正都到了,姜小朋友还在考核中,先逛逛我们灵院也来得及。”
陈督院满不在乎,无赖地说道。
虽然他培育妖灵的方式激进,但对待人才上,却格外的有耐心。
他认定了眼前这小娃娃有某种特别的天分,不然不能一眼瞧出他七蕾蓝铃花诞生出了妖灵,还能看出他培育妖灵的土壤中多到异常的地气。
姜苒看得出这陈督院没什么坏心眼,而且都这样说了,只能答应先看着。
下了马车之后,视野顿时开阔,千里之外黛色横生,重峦耸入缭缭灵云间。峭峰苍翠曲幽处,秋水潺潺,从高处奔波而下,恰似一道美丽的银绸,缓缓流至平整的田野间。
姜苒发现,灵院的这些土地被分成了很多块,而且每块耕地上还插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名字表示这块地的归属。
放眼望去,这些土地基本都种植了作物,或高树林立,叶片如丝如絮相拥,或草花盛开,繁密有序的相称,婀娜美艳。
其间,有人穿梭在农田间,有学究般的拿着纸卷书写记录,也有农夫模样的在为植物除草施肥。
钱真忍不住喊:“好多妖灵!”
姜苒踏在这片土地,脚下一片松软,花香缭绕,有些出神的望着模样各异的小妖灵。
可能是长期见惯了人类,这些妖灵十分胆大且亲人,并不像野外的妖灵警惕的隐匿身形,而是大喇喇地暴露在空气中。
所以钱真一下子看到了数十只妖灵,其中,还有一只稚仙子。
稚仙子,是妖灵怪的进化型,寿命比妖灵怪又增长一百年。
它的影响力能够覆盖一座城,能够成为稚仙子说明它体内已经拥有了灵素,它能影响的植物产生灵素,拥有比妖灵怪更强的调节能力。
比如,要是麦灵怪进化成了麦灵仙,说不定能让种下去不久的普通小麦(不含灵素的小麦)十天内成熟。
稚仙子相比妖灵怪,身形变的更大更纤长。
妖灵怪基本只有人类的巴掌大,而稚仙子的身长在四十厘米到六十厘米之间。
而且和赤裸的妖灵怪不同,稚仙子进化出了属于自己的孢衣。
孢衣感觉就像人类穿的衣服,但那身孢衣的主要作用却不是作为遮体遮羞用的——毕竟妖灵没有性别,也不会繁殖。
它的孢衣主要保护自己和用于制作稚仙子的分身——孢虫。
听说孢虫的样子和稚仙子的妖灵虫时期很像,影响植物的范围和能力也和妖灵虫很相当。
孢虫作为分身是没有思想的,但能远离母体千万里之外存活,从而帮助母体感染更多的植物,吸纳更多的能量,从而帮助稚仙子向更高层次进化。
稚仙子时期的妖灵,一般顶多同时分身出十颗孢虫。
姜苒等人看到的这只稚仙子的原型似乎是某种红花,红色的胞衣呈现花朵裙子的形状。
那只稚仙子发现了有人在看她,歪了歪头,嘴里冒出一股似兴奋好玩的叫声,用力振了一下身后的红色翅膀,带着一阵小型飓风,突然朝着姜苒等人的方向冲来,“呦咕~”
只是还未靠近,被它的主人给扼住了命运的喉咙。
调皮妖灵的主人抱歉地笑笑,宠溺地揉了揉它的头,然后主动走过来,“抱歉,它叫小红,是我的妖灵,原型是红昙花,它性格比较活泼,平时喜欢恶作剧。”
解释了一句,又恭敬地朝着陈督院喊了一句老师。
陈督院点了点头,打量了一下红昙妖灵,“皮肤和翅膀的光泽很好,小红刚进化成稚仙子,你要多注意,别让它吃了不该吃的东西。”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