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6章 是法治还是法官的人治?
【说明律师法官都没有遵守法律,法官报复律师给嫌疑人加刑,律师为了拿钱除了表演还是表演,唯有那个死磕的是真正的律师,悲哀啊】
【律师的作用是让委托人获得从轻减轻处罚或无罪判决,但如果律师一番操作下来让委托人加重了刑期,她存在的意义是什么,究竟是谁在表演呢,如果你认为审判程序重大违法你可以以此为由上诉,大闹法庭不仅损害当事人利益,也损害了司法尊严】
【律师的态度报复在被告身上,这不是法律的本意,可以处罚律师,刑法该怎样判就怎样判,如果是犯罪嫌疑人态度嚣张,扰乱法庭可以重判】
【律师的受托人,代表当事人立场。开庭前律师都要会见当事人及家属,问当事人及家属,是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有罪辩护是认罪,然后以认罪态度好为由,可以依法从轻判;无罪辩护是拒不认罪,两种结果,一是公安检察院证据链不充分,无罪;二是证据充分,认罪态度差,依法从重判。 简单举个例子:本应判5年,好律师综合一看,建议当事人认罪,再找找从轻的法律依据,依法判5年,但认罪态度好从轻判了1年,最终判4年;讼棍让当事人作无罪辨护(为多收钱或顺着当事人想法),结果证据充分,依法判5年,认罪态度恶劣从重加1年,最终判6年。你觉得哪个律师专业且负责任? 律师选择哪一种辩护方式,是当事人的意愿,结果都由当事人承担。如果律师扰乱法庭纪律,警告后不收敛,另案处理律师。法庭上当事人临时不同意律师作无罪辩护,也可以当庭认罪/】
【你的理解有问题,这不是加刑,是不认罪认罚态度差,没有悔过情结。正常大家都得判10年,其他人认罪认罚态度好悔过了,法官根据法条可以判5-10年的,给他们判8年。你胡搅蛮缠,不认罪认罚态度差不悔过,还是判10年】
【如果仅仅因为律师的所谓表演辩护就会导致法官加重判刑,这是法治还是法官的人治?】
【说的对。和公务员做他们应该做的事不是加分项,不值得不用表扬点赞,但没有做他们应该做的事就是减分项,就要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一样,同理】
【不是不认罪不认罚就要加重处罚,而是不认罪不认罚就不能获得从宽处理。大家一样的刑期,认罪认罚是能减刑期的,不认罪认罚就不能享受认罪认罚这部分刑期减少,所以导致不认罪不认罚刑期比认罪认罚重。并不是不认罪不认罚就加重处罚】
【律师所说的一切都是代表你的! 而且不认罪不是加重,只是别人减轻你没减轻,看起来就重了!这点逻辑都搞不清?】
【这说明你和你的律师哥们太肤浅了,能不能打赢官司靠证据,靠事实,靠法治。这三个因素缺一个,你都赢不了官司。本来能赢的官司最后输了,说明缺了法治。中国是一个畸形的国家,中国的法治只能靠外部压力和内部压力共同施压才能进步,别指望着法院和政府的自觉,更别指望人大,我们内部唯一能促进法治的只有律师了,如果律师的价值观和法院一样,那中国就真的没救了】
【开始看你说三靠还以为你是个高人 结果又说什么价值观一样就会咋的!价值观为什么不能一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可都是一样的!那你说说法官该是什么价值观?律师又该是什么价值观?笑死个人了】
【熟悉流程,熟悉法律条文,能挖掘证据,如果适用法条错误可以纠正。怎么会没用呢?】
【说的是实话。以我的经历来看,律师再怎么能说会道,法官最终不采纳,鸟用没有!所以,所谓的法治,不过是个骗人的鬼话而已!】
【你这样讲还请律师干嘛,直接笑脸对法官说您看着办吧,大人】
【律师只要辩点只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官还是采纳的,比如本人办过的一起刑案,庭审中我认为被告人构成自首,公诉人当庭对此予以认可,最后判决被告人刑期减少八个月】
【自首是公诉人和法官必须审查认定的事情,如果该认定不认定就是渎职】
【自首的情节多了去了,认罪认罚的情节也多了去了,具体给不给给哪个是法院和公诉人决定,不是律师】
【自首情节五花八门,能不能认定有争议的话,好好辩论一下有可能就认定的】
【有些情节的认定是属于各自对刑法的理解认定问题,属于理解上的分歧,很多司法解释就是针对这些分歧理解出台的,倒不是说故意不认定】
【欧洲杯德国对西班牙那个手球,怎么判就绝对是对的?说手球有理由,说不是手球也有理由,自首的情形千差万别,说自首的有理由,说不构成自首的也有理由,最后怎么判就按法官给出的理由,渎职你想多了】
【请律师是要因为你不熟悉法律及程序,需要律师在法定的范围内为你争取最大的权利,而不是找个为你不管法律规定大闹法庭过嘴瘾然后让你承担不利后果的律师。】
【死嗑派代表了法律的希望】
【请律师是要因为你不熟悉法律及程序,需要律师在法定的范围内为你争取最大的权利,而不是找个为你不管法律规定大闹法庭过嘴瘾然后让你承担不利后果的律师】
【就像西方那样,有钱请牛逼的律师就能无罪!这就是你说的希望? 你去看看港片里那些讼棍是如何无耻的玩弄法律再说希望吧!】
【北京律师费贵,自认中央来的,目空一切,自诩金牌律师,渺视一切地方法庭。经常提一些无关紧要的程序有问题,再提荒唐无理要求对抗法官,如申请法官回避。 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对律师和当事人没有任何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