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明1128西洋湖边

第307章 第三〇五章:八公山下

方梦华从陈州一路南下,沿着漕河几经辗转,便踏上了前往颖州和寿州的陆路。她此行暂时未带随从,独自一人行动方便快捷,身上的行装简单,却不失江湖人的潇洒干练。方梦华凭借过人的武艺与现代的见识,成为了行路中的孤胆侠女,亦是江湖上人人传颂的「万女侠」。

一路上,方梦华扶危济困,名声越传越远。她虽然外表是江湖女侠,但她的行事作风却不同于这个时代的许多武林中人。她不仅精通武艺,能在危难时施以援手,还在旅途中常常用现代的医学知识救治病患,尤其是在这个医疗资源匮乏的时代,方梦华的医术显得尤为珍贵。

方梦华路过颖州时,正遇上一处乡村闹瘟疫,村民们个个面色惨白,瘫卧在自家屋前。村里的大夫早已束手无策,村民们只能眼看着亲人病倒而无计可施。

方梦华见此情景,立即停下脚步,走进村中了解情况。村长是个年迈的老人,见到她时眼中带着一丝绝望的恳求:「侠女,村里人快不行了,连我孙子也病倒了,您能不能救救我们?」

方梦华检查了一番病人的症状,发现其实只是因为水源污染导致的痢疾。她迅速让村民们停用不洁的水源,开始烧开水饮用。同时,她翻找行囊,拿出随身携带的一些草药,并教授村民如何用药熬汤,治疗病症。

接下来的几天里,方梦华一面为村民们治病,一面教村里的年轻人一些简单的医疗知识。她教大家如何保持饮食和用水的清洁,如何防止疾病蔓延。村民们原本已经绝望,但在她的帮助下,病情很快得到控制,不少重病患者也逐渐恢复了元气。

村长感激涕零,带着村民们跪在方梦华面前磕头谢恩,但方梦华急忙扶起众人,淡然一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江湖中人的本分,何况你们是无辜受苦的百姓,不必如此。」

她在村中停留了几日,直至瘟疫彻底被控制住,村民们恢复了往日的活力。临别之时,村里的孩子们拉着她的衣袖不舍得放手,老人们则送上些自家出产的干粮以表谢意。方梦华轻轻拍了拍这些孩子的头,背起包袱,继续南行。

离开颖州后,方梦华一路向南,来到破石山脚下。虽地处偏僻,但这一带有山匪横行,商旅多有不测。方梦华在路上听闻附近有人遭遇山匪抢劫,便格外留意周围的动静。

这一天,方梦华正行走在一片林间小路上,忽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哭声。她心头一紧,快步上前,发现一群山匪正在欺凌一家父女,显然是欲劫财物。

「住手!」方梦华一声喝令,犹如霹雳。她身形一跃,掠至众山匪面前,手中双锏已然拔出。

那伙山匪见一个女子出现在他们面前,满脸不屑,其中一名匪首狂笑道:「哟,哪里来的小娘子,敢管我们破石山的事儿?识相的赶紧滚,不然别怪爷们儿不客气!」

方梦华冷笑一声,身形如闪电般动了起来。她锏法凌厉而精准,眨眼之间便敲下了几名山匪的兵器,动作干脆利落,毫无拖泥带水。山匪们见状,顿时大惊失色,纷纷退后。带头的匪首也是个有点见识的,眼见方梦华出手不凡,连忙招呼手下:「风紧,扯乎!」

然而方梦华岂能容他们轻易逃走?她施展轻功,飞身追上,数招之间便将几名山匪制服在地。匪首瘫倒在地,连连求饶:「侠女饶命!我们也是被迫上山为匪,只求一条生路!」

方梦华冷冷看了他们一眼,道:「饶你们性命可以,但从此不得再作恶,否则定斩不赦。」她让这伙山匪把财物还给父女,并警告他们立即离开此地,不许再踏足此山。

那群山匪连连磕头,拖着伤痕累累的身体灰溜溜地跑了。方梦华转身将受惊的父女扶起,询问情况。原来这对父女是赶路去投靠亲戚的商人,途中遭遇山匪抢劫,几乎命丧黄泉。

那父亲感激涕零,欲将所有盘缠都赠与方梦华表达谢意,但方梦华摇头婉拒:「我是路见不平,并非为了金银财物。你们快些赶路吧,这一带仍不太平,早点离开为好。」

在扶危济困的旅途中,方梦华的侠名越来越响亮。沿途的百姓纷纷感激她的义举,将她的事迹广为流传。而方梦华依旧脚步不停,沿着她的计划,继续向淮南西路的山野江湖进发。

方梦华一路南行过了淮河,入了寿州地界。眼前的八公山,峰峦叠嶂,苍翠挺拔。此地自古以来便是兵家必争之地,但近年来山野间匪盗横行,过往的行商和旅人多有失踪,她早已听闻此地的恶名,因此格外警惕。

走到八公山山脚的一处小道时,远远看见岭上一家孤零零的酒

店,门前挂着招牌,写着「山下酒楼」,烟火缭绕,显得颇为热闹。傍晚时分,天边霞光渐渐退去,她已走了大半日,正想着找个地方歇脚。

这酒店孤零零地坐落在山岭上,看上去十分破旧,门口挂着一盏摇摇欲坠的破旧红灯笼。店门口有烟火飘出,似是有人在烹煮食物。

方梦华虽然察觉此地有些诡异,但长途跋涉劳顿,还是决定进店歇息片刻。江湖路上她见多识广,黑店也不是没遇过,但此刻天色将晚,山道上再无其他落脚之处。进店后若有不妥,她自有应对之法。

酒店门口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汉子,身材壮实,满脸胡须,名叫刘忠。他眼神中带着一丝凶悍和不怀好意,但面上却堆着笑:「这位客官,一人赶路辛苦了,里边请,店里有热饭热茶,您先坐会儿。」

她跨进门槛,跑堂的满脸堆笑地迎了上来:「客官,您是打尖还是住店?小店虽小,但酒菜管饱,房间也干净。」

方梦华扫了一眼四周,店内昏暗,木桌和椅子都显得破旧,角落里有几个人影低声交谈,看似是常年混迹此地的江湖人物。她轻轻点头,随意找了个角落坐下。刘忠见她是个独身女子,眼中凶光一闪而过,便转身招呼小二上菜。

方梦华环顾四周,见这家店虽简陋,却不乏生意,几张木桌上坐着三五个客人,看似平常。她点了点头,找了个靠角落的桌子坐下,随口点了几样小菜和酒水。她一边喝茶,一边暗中观察,渐渐感到不对劲。店里的气氛有些阴森,几个吃饭的客人似乎不言不语,神色木然,仿佛失了魂。更奇怪的是,方梦华敏锐地闻到一股淡淡的血腥味,仿佛从厨房深处飘来。

方梦华不动声色,默默放下茶杯,心中已然有了戒备。

店主刘忠见方梦华美貌,又是独自一人,早就起了歹心。他慢慢靠近桌旁,热情地招呼道:「客官,咱们这里的肉包子可是远近闻名,您不如也尝尝?」

方梦华抬眼看了他一眼,淡淡道:「肉包子?这是什么肉做的?」

刘忠干笑了一声,搓着手道:「当然是猪肉啊,绝对新鲜!您尝了就知道。」

方梦华不露声色,心中却更为警惕。她见到不远处有个小厮正在从厨房搬出一笼热气腾腾的包子,神情似乎有些紧张。等到刘忠转身去安排菜肴时,方梦华悄悄运用轻功,身形如鬼魅般掠过餐桌,瞬间来到小厮身旁。

她低声问道:「这些包子里的肉,真是猪肉?」

那小厮一惊,手中的包子差点掉地上,慌张地看了方梦华一眼,眼神中流露出恐惧与无奈。他嘴唇颤抖着,似乎不敢说实话。

方梦华见状,知道这里果然有问题。她不再犹豫,身形一闪,悄悄绕到厨房后院。刘忠只道她去净手不疑有他。

后院里有几名伙计正在忙碌,方梦华眼角一扫,立刻发现一处暗门,通向地下。那股血腥味愈发浓重,仿佛直冲入她的鼻息中。

她心头一凛,悄悄推开那扇隐秘的门,快速闪身进入。地下通道潮湿昏暗,光线微弱,方梦华轻轻点燃一根火折子,借着微光向前走去。不多时,她便发现一处令人发指的景象——一个肮脏的地窖,里面堆满了人骨和血淋淋的尸体,显然是被宰杀之后制作成了「肉包子」的材料!

方梦华怒火中烧,胸中杀气四起。她继续深入,终于在地窖的最深处,发现了几名被囚禁的女子。她们瘦骨嶙峋,满身伤痕,身上锁着沉重的铁链,显然是被这家黑店强行掳来淫乐。

方梦华深吸一口气,强压下心中的愤怒,迅速拔出锏,轻盈地撬断铁链,将几名女子解救出来。她轻声安慰道:「别怕,我是来救妳们的。」

那些女奴惊恐未定,但见到方梦华目光坚定,终于流下了泪水,连连道谢:「多谢侠女相救!我们已经被关了好多天了,还以为再也见不到天日了。」

方梦华点了点头,示意她们不要发出声响,然后领着她们慢慢退回地窖口。此时,她决定彻底揭穿这家黑店的恶行。

落座片刻后,小二端来一盘炖肉和一壶浑浊的酒水,放在方梦华面前:「客官,请慢用。」

方梦华瞥了一眼桌上的酒菜,没有急着动筷。果不其然,刘忠端着酒壶走过来,假意热情地斟满酒杯,笑道:「客官,这可是我们店里的好酒,来一杯暖暖身子吧。」

方梦华淡淡一笑,没有接过酒杯,反而语气平静地问道:「店家,我一路赶路,倒是想问问,这山岭附近是否有强盗出没?」

刘忠愣了一下,随即干笑两声:「呵呵,客官多虑了,这地方

虽然偏僻,但还算太平,哪有什么强盗?」

方梦华冷冷一笑,目光骤然凌厉:「既然没有强盗,那你为何把人当肥羊,想劫财劫色?」

刘忠的脸色瞬间一变,眼中的贪婪与杀机再也掩饰不住。他猛地后退一步,朝门口一挥手,顿时从店后窜出几名壮汉,个个手持刀棍,目光阴狠,围了上来。

「嘿嘿,既然姑娘自己送上门来,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刘忠狞笑道,露出了本性。

方梦华冷笑一声,一道寒光闪过,刘忠手中的酒壶瞬间被削落地上,酒水四溅。

「你这家黑店究竟干了多少肮脏勾当?」方梦华冷冷质问,「地下藏尸,人肉包子,你以为无人知晓?」

刘忠脸色骤变,惊慌失措地后退几步,刚想呼唤伙计一起上,却见方梦华脚下一动,已然挡在他的面前,剑尖直指喉咙。

刘忠哆嗦着跪倒在地,拼命求饶:「侠女饶命!小的也是迫不得已,是寨主李全让我们这么做的啊!这一切都是李全的主意啊!」

方梦华眉头微皱,虽然她早有猜测,但没想到背后竟是八公山寨主李全。此时,她并不急于杀刘忠,冷冷道:「李全是吧?等我找他清算。」

方梦华神色冷然,目光如冰。她本不愿动手,奈何这些人自寻死路。未等刘忠话音落下,方梦华手腕一翻,快如闪电,直取刘忠咽喉。

刘忠甚至还未来得及反应,便已倒在地上,颈中血如泉涌,双眼瞪得滚圆,死不瞑目。

那几名壮汉见状,大惊失色,忙举刀上前围攻。方梦华身法极快,宛如鬼魅般在人群中穿梭,几道寒光接连闪过,壮汉们纷纷倒地,惨叫声瞬间淹没在夜色中。

片刻后,酒店内恢复了寂静。方梦华轻轻拍了拍衣袖,望着满地横尸,冷冷道:「果然是黑店。」

她转身离开了那家酒店,解救了其他被困的女子后,带她们继续向八公山外走去。身后,灯火依旧微弱摇曳,而她的背影却已消失在深沉的山野夜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