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明1128西洋湖边

第308章 第三〇六章:芍陂水寨

李全是八公山上的寨主,手下有数百名弟兄,在这片地界也是一方枭雄。近日他听闻一位传说中的「万女侠」路过淮西,这位女侠在江湖上名声极高,扶危济困,专门替百姓伸张正义,许多人视她为侠义楷模,但是销声匿迹已有两年。李全心中明白,万女侠绝非等闲之辈,料想她绝不会与黑道中人交恶,便特意吩咐手下人不得招惹,更严令各处不得干肮脏勾当,以免惹来大祸。

李全原本打算亲自下山,提醒他在八公山经营黑店的表弟刘忠,千万不可冒犯这位女侠。可惜山路险峻,他赶到时,山岭小店中已经血流成河。

李全站在门口,神色阴沉。他手下的亲随见状,连忙上前低声禀报:「大哥,刘忠他——怕是已经全完了,那个女侠的身手极高,几乎没留活口。」

李全的心头猛然一沉,迈步走进了那昏暗的黑店。屋内,灯火摇曳,地面上横七竖八地躺着刘忠和几个手下的尸体,刘忠颈中一剑,死状极惨。

李全一时无言,走到刘忠尸体前蹲下,眼中寒光闪烁。他知道,自己表弟平日里为人贪婪凶狠,但到底是自己的亲人。现在被这位女侠一剑斩杀,令他心中既恨且怨。

「刘忠,你这蠢货!」李全咬牙切齿地低骂,「早让你别惹事,你偏要对人家下手!」

这时,站在门口的一个头领小声说道:「大哥,那个女侠动手果断,咱们弟兄怕是拦不住她。她杀了刘忠也是事出有因,咱们要不要追她?」

李全沉思片刻,最终长叹一声,摇了摇头:「罢了,刘忠自作自受。她出手干净利落,显然没滥杀无辜。若真追上她,咱们也未必讨得了好。更何况,她是江湖上的名人,咱们还惹不起。」

李全站起身,目光冷冷地扫过那些倒地的尸体,心中仍然压着一股怒火,但他深知自己如今势力有限,万女侠既然已远走八公山,追究此事非但无益,反而可能为寨中招来灾祸。

「把尸体收拾了。」李全冷冷吩咐手下,「以后若有这类高人路过,务必谨慎行事。咱们混江湖的,也得有分寸。」

手下人忙不迭应声去处理尸体,而李全沉默地站在原地,目光投向远方渐渐隐没的山道。他心中清楚,这位「万女侠」的江湖声望已经深入人心,杀刘忠不过是教训,但对于整个八公山来说,她的存在仍是一股无形的威慑力量。

李全最终一挥手,转身离去,低声嘟囔着:「万女侠…我们八公山的确不该招惹。可这口气,早晚有一天,我李全要找回来。」

方梦华一路南行,穿过八公山地界,直奔南方的芍陂湖而去。芍陂是江淮之间著名的大湖,水势浩荡,烟波浩渺,常有水匪盘踞其中。方梦华对此地早有耳闻,却并未放在心上。她此行一身江湖装束,干练洒脱,外表看似孤身一人,实则武艺精湛,心思缜密,不动声色地警惕着周围。

与此同时,八公山寨主李全已暗中派出密使,提前通知芍陂湖的水贼头领王嗣。王嗣是芍陂一带的地头蛇,行事阴险狡诈,劫掠过往船只,无恶不作,与李全私交甚密。这一次,他得了李全的吩咐,便在湖心埋伏下了十几艘快船,准备伺机而动。

李全的打算很简单:他知道方梦华武艺高强,光凭武力无法轻易将她制服,索性设下此局,让她在湖中遇险。等到王嗣出手袭击后,自己再「英雄救美」,如此既能赚得方梦华的信任,甚至可以借机试探她的心意。

那日,方梦华雇了一艘小船渡湖,船家是个老渔夫,听她要过芍陂,便提醒道:「姑娘,前面湖心不太平,常有水贼作乱,您可要当心啊!」

方梦华微微一笑,语气淡然:「多谢提醒。水贼若真来了,我自有办法应对。」

老渔夫见她从容不迫,也不好多说,只能默默摇桨,载着她往湖心驶去。

方梦华独自站在船头,湖风微拂,衣袂飘然。她目光遥望湖面,心中思绪万千。眼下,南北局势日趋紧张,自己虽然暂离江浙,却未曾松懈,心中已有下一步的打算。然而,就在她思索之际,远处的水面忽然泛起异样波动,几条快船破水而出,迅速朝她的方向逼近。

「姑娘!不好了!是水贼!」老渔夫顿时惊慌失措,手中的船桨也差点脱手。

方梦华冷静如常,她扫了一眼那些来势汹汹的快船,心中已然明白,这必是有预谋的伏击。她淡淡道:「你不用慌,躲到船舱里去。」

老渔夫急忙躲入舱中,瑟瑟发抖,而方梦华则镇定地站在船头,手轻轻一抖,衣袖中滑出一柄银光闪烁的短剑,冷峻的目光锁定住正飞速靠近的快

船。

不多时,快船已将方梦华的小舟团团围住,十几名水贼从船上跳了下来,个个手持大刀,神色狰狞。其中一个为首的汉子高声喝道:「小娘子,这片湖是咱们王大当家的地盘!妳识相的,就乖乖把银子和行囊留下,跟我们走一趟,保妳做我们压寨夫人!」

领头的正是芍陂湖水贼头领王嗣。他身材魁梧,满脸横肉,手持一柄硕大的鬼头刀,冷笑道:「听说‘万女侠’一路行侠仗义,今日却不知是否还能逃出我王嗣的掌心!」

方梦华面无惧色,冷冷地看了王嗣一眼,轻声道:「凭你们几个,也敢拦我?」

王嗣大笑:「哈哈哈,姑娘好大的口气!今日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放下武器,乖乖就范,或许还能饶妳一命。」

方梦华淡然一笑,冷冷回道:「湖心劫掠,不知死活。」她话音未落,手中的短剑已经出鞘,剑光如水,转瞬之间,几名水贼只觉眼前一花,尚未反应过来,已被剑气所伤,纷纷倒地。

王嗣大惊失色,没料到这个看似柔弱的女子竟如此凌厉。可他不甘示弱,大喝一声:「兄弟们,给我上!拿下她!」

一时间,湖心小舟成了战场,水贼们纷纷扑向方梦华,但她身形如游龙,轻盈如燕,剑光所至,无一合之敌。眼见水贼一个个倒下,王嗣眼中闪过一丝狠厉,他挥刀猛扑而上,想要趁机偷袭。

方梦华知道此刻多说无益,只能以武力自保。剑光如电,一瞬间已然刺向王嗣的喉咙。王嗣手下不弱,立刻挥刀格挡,两人兵刃交接,激起一阵火花。

就在此时,湖面远处大船船头站着一名身披劲装的男子,正是八公山寨主李全。他目睹湖心的厮杀,心中又惊又喜,暗道:「好一个女中豪杰,果然不同凡响!」

激战正酣,远处忽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锣声,紧接着,一艘巨大的战船破水而出,驶向湖心。船上悬挂着八公山的旗帜,正是李全率众赶来。李全故作惊讶,大喝一声:「住手!你们这群无耻之徒,竟敢在湖上劫色!王嗣,今日你若敢动她一根毫毛,莫怪我李全翻脸不认人!」

水贼们见到李全,立刻停了手,他们心知这是李全安排好的「救场」戏码,连忙跪地喊道:「李寨主饶命,我们也是一时糊涂,不知这位是您的朋友!」

王嗣见李全赶到,心中一凛,知道这场「伏击」是李全设下的局。他虽有些不满,但也不愿与李全撕破脸皮,只得挥手示意手下退下,抱拳道:「原来是李寨主,今日只是想与这位侠女比试一番,并无恶意。」

李全摆出一副义正词严的模样,怒斥道:「糊涂?你们竟敢对一位侠女下手!简直丧心病狂!」他旋即将目光转向方梦华,装出一副关切的神情,抱拳道:「在下李全,八公山寨主。幸亏今日赶到,姑娘没受惊吧?」

方梦华冷眼看着这一切,心中已然明了。这些水贼分明就是李全派来试探自己的,他演得再好,也逃不过她的眼睛。她冷冷地看着李全,心中已有了计较。她知道李全表面是在救她,但其实与王嗣是一丘之貉,意图不轨。不过她暂时不打算揭穿,反而淡淡一笑,收起短剑,轻声说道:「多谢李寨主及时相救,不然这王嗣还真是不识好歹。」

李全见方梦华并未对他起疑,心中暗自得意,连忙拱手道:「万女侠客气了,王嗣性情莽撞,实在该教训。既然无碍,不如就随我等去芍陂水寨一叙,也好让兄弟们见识见识方姑娘的风采。」

方梦华微微一笑,假意答应:「那就叨扰了。」她心中已经明白,这趟水寨之行必然是李全的进一步试探,但她不惧,反而想借此机会了解更多,甚至考虑收服这两个地方势力。

芍陂水寨依水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李全亲自将方梦华引入寨中,水寨的喽啰们见寨主带回一名英姿飒爽的女侠,都心生好奇。方梦华举止自若,步入水寨后细心观察,发现水寨中的防御和布局并非寻常山贼能拥有的,看来李全和王嗣的势力远比她想象的更为庞大。

李全引方梦华入主厅,命人献上茶水,热情地说道:「万女侠,我听闻妳独自一人行走江湖,实在是巾帼不让须眉。不知妳接下来有何打算?若不嫌弃,我八公山愿与万女侠结为盟友,共谋大事。」

方梦华微微一笑,心中却知李全并非真心结盟,反而有拉拢之意。她决定先顺水推舟,便说道:「李寨主好意,我自然领情。不过,我此行南下有要事在身,暂时无暇久留。」

李全笑道:「姑娘无论何时若有需要,尽管吩咐,我李全和王嗣自当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就在这时,王嗣也赶到了主厅。他虽对李全的安排心有不满,但方梦华的武艺和气度让他心生敬畏。他看了方梦华一眼,拱手道:「姑娘武艺高强,今日王某服了。若是姑娘愿意,我王嗣手下这数百水匪,愿听姑娘调遣。」

方梦华闻言,心中一动。她本就是来寻求更多盟友以应对未来的南宋内乱和金兵南侵,若能收服李全和王嗣这两大势力,无疑会增加她在江南的影响力。

她表面上依旧谦逊,微笑道:「李寨主和王寨主如此厚爱,我实在不敢当。既然两位如此信任,不如我提个小小的建议。」

李全和王嗣对视一眼,连忙说道:「请万女侠赐教。」

方梦华缓缓说道:「你们二位在江淮之间独霸一方,虽是水陆雄霸,但日后若不融入大局,恐怕难免受到朝廷和其他势力的打压。不如你们效仿其他势力,逐步脱离匪盗身份,融入到地方防御和贸易之中,这样不仅可以避免朝廷征讨,还能稳固根基。」

李全和王嗣听完,虽然表面上未动声色,但心中却各有盘算。方梦华的话确实击中了他们的软肋,他们虽然盘踞一方,但总归是匪寇,名不正言不顺,若真有朝廷或其他大势力征讨,他们恐怕难以招架。

李全试探性地问道:「万女侠的意思是,投靠某个势力?」

方梦华微微一笑:「不如投靠我明教。我虽不便多说,但明教在江南已是大势所趋,若你们能顺势而为,前途自不可限量。」

李全和王嗣都沉默了片刻,显然是在衡量利弊。方梦华的提议的确有吸引力,明教如今在江南势力庞大,且与朝廷的关系微妙,加入明教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最终,李全点了点头:「万女侠所言有理,既然如此,我们愿意归附明教。」

方梦华笑道:「好,既然如此,从今日起,你们便是我明教的盟友。本座会安排人接管这片水域的贸易,你们继续掌控这片区域的防务,未来我们有共同的目标。」